浅谈人大工作如何贯彻和体现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七大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思想内涵涵盖了截止目前所有科学发展的理念、目标、内容和方法,精神外延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涵义博大精深,外延十分广阔,各个方面又互为联系,共同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科学发展观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因此,学习实践中,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世界观来信仰,作为方法论来运用,作为价值观来遵循。人大工作如何贯彻和体现科学发展,是摆在地方人大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强化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和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抓住结合点,找准着重点,突破热难点,始终把支持发展、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依法办事,和谐谋事,努力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抓住结合点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紧紧围绕人大职能,找准抓住最佳结合点。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具有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法律和工作监督的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就是在履行上述职权中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系列化、具体化,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加以贯彻落实。《监督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17 22:35:56
上一篇:对人民政协理论中几个概念的辨析
下一篇:对《关于加强对重要岗位普通公务员监管的建议》的回复
网友评论《浅谈人大工作如何贯彻和体现科学发展观》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