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独生子女护理假”点赞(论政)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这一消息引发热议,许多网友为河南省的新规点赞。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河南为例,截至去年底,河南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500多万,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700多万,占常住人口的7%。养老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202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时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但对于如何落实“常回家看看”,法律没有做出细化安排。此次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法律规定具体化,缓解了老年人生病无人照料的后顾之忧,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更具可操作性。

地方立法的特点是针对性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和执行,应当把这个特点和长项更好发挥出来。20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权扩展到所有设区的市。此后,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作用,服务保障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截至去年7月,有256个市(州)已制定并经批准地方性法规437件。地方立法的目的在于细化和补充国家法律的规定,应当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一是定位要精准,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立什么;二是立项选题要精细,应选择确有必要、急需规范的事项;三是立法内容要精简,不必“穿靴戴帽”,更不要繁文缛节,要切实解决问题。

文章来源于:人民网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20 2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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