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健康发展为根本,努力打造和谐港口发展环境;按照省厅港口局提出的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提升年、达标年”工作要求,使内河港口管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努力实现管理职能全部覆盖向全面提升的转变,努力实现管理要求基本到位向基本达标的转变,努力实现管理手段传统化向科学化的转变,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内河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活动,在全行业树立一批规范管理的先进典型,推动全市内河港口管理责任意识更加明确,规划布局更加合理,建设、经营秩序更加良好,安全监管责任更加落实,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基础管理工作更加扎实,从而进一步提升内河港口行业的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各市、区内河港口管理机构职责进一步明确,港口行政管理人员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2.《内河港口总体规划》获得批复,部分港区启动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3.新开工建设内河港口项目全面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已建或在建项目有违规行为的,整改率达到80%以上,其中京杭运河上的违规项目整改率达到90%。

4.省补资金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资金使用规范。

5.按交通运输部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内河港口统计工作,建立内河港口经济运行半年度统计分析制度。

6.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港口经营许可证》持证率平均达到85%。

7.《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核发率达到00%,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审批率达到00%,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率达到00%,港口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率达到00%。

8.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标志标识和执法文书全部到位,港政执法行政复议无败诉,干线航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查处率达到80%以上。

9.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征收款按时解缴,不发生隐瞒、截留、占压、坐支和挪用资金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0.建立档案(含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内河港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网络,辖区内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不发生迟报、漏报、误报和信息倒流现象。

四、行动计划

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3年3月。研究制定并下发组织开展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文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各级内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组织开展提升年活动的认识,牢固确立促进内河港口又好又快发展理念。

2.组织实施阶段:203年4月至204年2月。对照十大工作目标,重点开展八大提升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内河港口管理关系,确保港口管理职责落实到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航道、海事、运管部门必须要把内河港口管理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已经明确责任分工的,需将明确分工的相关文件报市港口管理局,还没有正式明确分工的,需于6月底前正式发文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并报市港口管理局。

二是进一步强化港口规划管理,确保内河港口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加大《内河港总体规划》的催批力度,力争年内早日获得省政府的批复。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市、区要在审查通过的《内河港总体规划》基础上,启动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管理上,要提高对新建内河港口项目规划符合性的认识,符合政府产业布局规划的、为产业项目配套服务的企业自备码头建设,不得影响其所处航段的航道及航运安全,不符合港口规划或政府产业布局规划的岸线利用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港口岸线开发利用坚持深水深用、集约高效、有序开发的原则,引导商贸码头向规模化公用港区集中,引导企业自备码头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港口岸线利用报批实行分级管理,省干线航道千吨级以上码头岸线利用逐级报交通运输部审批,千吨级以下500吨级及以上的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省、市级干线航道网上500吨级以下的由市港口管理局审批;其它航道及等外级航道上的码头岸线利用由所在地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审批。

三是进一步强化港口建设管理,确保新建项目不发生违规建设现象。内河港口建设项目不论建设规模大小,必须严格履行港口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港口法》、《省港口条例》、《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竣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利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开工备案、交工验收、试运行报备、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坚决杜绝先建设后补手续等违规行为的重复发生。今年,重点对工业园区南作业区码头、吴中区甪直再生资源码头、太仓岳王作业区码头等建设项目加强服务指导,努力使其成为内河港口建设的样板工程;上半年,要对中外运高新、方正铁流、常熟粮油码头等8家已建成码头基本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要逐步扩大内河港口建设项目纳入交通工程履约考核的范围。

四是进一步强化港口经营管理,确保全市内河港口经营市场准入标准规范统一。按照新修订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内河港口经营许可的准入条件。上半年部署开展200年3月份以来新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三年有效期到期的换证工作。在换证过程中,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要对申请换证的港口经营人明确换证要求,公布换证流程,核实经营人信息,对不符合换证要求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换证要求的,则不予换发新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结束后,应将新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换发结果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市港口管理局备案。根据相关规定,水上加油站由设区的市地方海事部门负责审批。下半年,市港口管理局将对各地已发放《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条件进行抽查、互查。

五是进一步强化港口安全管理,确保内河港口达到“四个百分百”管理要求。要以认真贯彻执行今年2月日交通运输部新颁布实施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为抓手,全面落实港口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级港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要按新的规定认真做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以下简称《附证》)换发、核发工作,对原《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的,逐步过渡,到期后换发新《附证》;在203年2月日以后新申领作业资质的,直接核发新的《附证》。《附证》有效期要和《港口经营许可证》保持一致;港口经营人进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时,应按规定在24小时前向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定期申报要求的可定期申报;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按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3月份,市港口管理局研究下发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全市内河港口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宣贯的专题培训;4至6月,各市、区要组织对原尚未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的所有老码头开展安全检测评估,经评估审查、整改完善后,核发新的《附证》;下半年择时与当地海事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未取得《附证》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实施行政处罚。

六是进一步强化计划统计管理,确保港口经济运行质量。加强内河港口建设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一方面要超前做好计划项目的前期储备工作,一方面要加快推进纳入年度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列入省补资金年度计划的项目,务必按序时进度要求加快建设。从今年4月起,凡在建项目,必须每月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凡拟建项目,必须每月上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前期进展计划情况。建立内河港口统计分析制度,按交通运输部港口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完善内河港口统计工作,建立半年度港口运行统计分析制度,更好地发挥港口统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七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确保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以贯彻实施“五项执法行动”计划为契机,积极推进港政执法服装、证件、标志标识和执法文书的“四统一”工作,同时开展港口行政执法的争先创优活动。上半年组织一次内河港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重点开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违法处理、执法纠纷处理、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下半年组织开展与海事部门联合执法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的检查活动。

八是进一步强化港口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确保征管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执行上级港口货物港务费征收政策,加强征管制度建设,规范规费征收,不发生乱征、强征、抢征行为。按照去年市港口管理局下发的《市货物港务费票据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票据和资金管理,健全收费票据、财务、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上半年,市港口管理局组织开展一次货物港务费票据会审活动,研究制订出台港口货物港务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确保票据使用规范、资金预算使用合理,使货物港务费真正取之于货、用之于港,为加快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3.督促检查阶段。203年9月至204年2月。主要围绕十大工作目标和八大工作重点,采取边实施、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的办法,督促指导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

4.总结表彰阶段。204年3月。全面回顾总结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情况,树立管理标杆,推广先进经验,确立新的管理工作目标,为全面组织开展内河港口管理达标年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活动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水运发展意见,实现内河港口规范化、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提升活动富有成效,市局成立以严蔚峰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综计处、建管处、安保处、财审处、法规处、港口处、质监站,市运管处、航道处、地方海事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港口处具体负责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市、区交通运输局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提出职责分明、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报市局。

2.细化活动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创新管理手段,按照“标本兼治、协调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提升年活动。

3.强化服务意识,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活动必须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大局、促进港口发展意识,树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理念。开展提升年活动必须与加强日常行业监管结合起来,并着力研究制订和完善巩固提升年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以更好地促进内河港口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28 1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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