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人口计生队伍作风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作风建设创建群众满意行业的意见》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树立人口计生工作形象,经党工委研究就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作风建设,创建群众满意行业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办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落实,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创建群众满意行业为载体,以查改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实施行政问责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打造优质、高效、阳光、法治、和谐、诚信的人口计生工作品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创建群众满意行业总的目标要求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倡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客观分析研究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形势,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症结,摸实情,报实数,办实事,求实效,掌握广大育龄群众所需、所想、所期、所盼,从工作的实际出发,从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着眼,量化工作责任,突出抓好落实,做到工作扎扎实实,数字实事求是,使执行更有质量,管理更有效率,成效更加明显。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和效能效率。坚持高点定位,高标准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创一流工作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速提质提效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效率。拓展思路,开阔眼界,提升境界,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水平。围绕《服务手册》和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等涉及群众的行政事项,精简办事环节,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肃群众纪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明确人口计生工作的方向、思路和方式方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权依法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分析情况、研究对策,认真执行“两个纪律”和“十二个不得”的工作要求。

(四)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要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工作就是服务,工作人员就是服务员”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开展管理服务的过程作为与群众交流沟通、倾听意见的重要环节,视群众为亲人,带着感情服务,充满亲情工作,围绕环孕情检查、节育措施落实、孕情监测指导等工作环节,听民声、答民疑、帮民需、解民忧,密切与育龄群众的联系。要强化岗位责任和职责意识,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做为履职尽责的主要内容,热情接待来人来访,耐心解答投诉咨询,认真办理群众提出的事项。要明确行政主体,强化工作责任,属职责范围内的育龄妇女管理、计划生育证明、服务手册办理等行政事项,符合政策规定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为民、务实、创优”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办人口计生队伍中深入开展好以行风建设、廉洁勤政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婚育新风尚,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普遍树立起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的良好风尚,真正为人民群众履好职,服好务。

(二)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二胎申请、申报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

(三)实行涉民事项首问负责制,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规范管理口径和服务内容,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涉及群众的七项重点工作,做到“七要、七不得”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要首问首办,一办到底,不得扯皮推诿;各项法定奖励、免费政策要全部及时落实到位,不得出现漏缺;应提供和落实的技术服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和落实,不得延误造假;群众咨询的事项要一次答复,使其满意,不得敷衍了事;群众上访或举报应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结,使其息访,不得出现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对群众应服从的计划生育事项要靠政治优势、政策法规、思想教育、村规民约和依法行政等措施而实现,不得简单粗暴、辱骂、殴打、关押、随意处罚群众或扣押财产、株连他人;对上级转办涉及群众的事项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立马接办,不得拖拉误事。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26 14: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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