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纪委关于作风建设开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的安排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结合自治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教育纪工委决定,从200年3月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体干部中开展以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以下简称派驻机构“作风建设活动”)。现制定派驻机构“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高校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反腐倡廉的中心工作,以县(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工作出色的表率机关,为全面建设和谐新疆提供有力保障。

二、“作风建设活动”各阶段的工作方法和步骤

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干部都能参加这次的“作风建设活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提高认识(3周左右)

(一)学习教育、提高认识阶段的关键环节:

、领会精神,做好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思想发动(3月6日——3月8日)

认真学习《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的安排意见》和《符强书记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方法步骤,明确学习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思想动员。要通过动员发动,让每个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作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搞好干部的集中学习(3月7日——3月4日)

各高校纪检监察系统的集中学习由本校组织实施。学习时间:3月7日至3月4日(5个工作日下午),每个处级以上干部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天半或20小时。同时,要安排好个人自学,规定学习篇目,提出学习要求。

3、督促学习对象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3月7日——3月5日)

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阶段,每名参加作风建设活动的干部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学习阶段结束后,每名干部的读书笔记应不少于5000字,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对每名党员干部做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情况,要进行检查,领导签阅。

4、确定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讨论(3月5日——3月6日)

要结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以及本部门党员干部作风的实际,组织开展讨论。每次讨论要确定主题,做到人人发言。讨论要围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转变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洁自律等问题,以如何“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如何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机关工作作风”等为主要专题组织进行讨论。第一公文网

(二)集中学习重点篇目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文选》、《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读本、《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上领导讲话为主要学习教材。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2)《发扬五种革命精神》;(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4)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5)吴官正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的讲话;(6)王乐泉同志在自治区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7)符强同志在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8)新党发[2005]号“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同时,要在全体干部中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和无神论教育,增强全体干部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党员的科学意识和科学精神。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相互评议(2周左右)

、广泛征求意见(3月6日——3月20日)

征求意见的范围。各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本级党委和其他部门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及成员的意见,以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征求意见原则上在学校处级以上干部中进行。

征求意见的内容。重点征求在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查办案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纪委班子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征求在遵守政治纪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勤政廉洁、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普通党员重点征求在履行岗位职责、在各个方面体现“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方式。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自治区教育纪工委将向各高校组织人事处发放征求意见表,由组织人事处在处级以上干部中征求意见。“召开好一次座谈会”,各高校纪委要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其他处室负责人,基层单位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开展好一次访谈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活动,高校纪委每名领导干部都要走访个驻在部门业务处室,2名驻在部门干部,要做好谈话纪录。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有利于反映真实情况,有利于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制定有的放矢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为分析评议和整改打好基础。

归纳梳理和反馈意见。征求意见表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教育厅监察室认真汇总、梳理,要分别整理出干部个人、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个别访谈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各高校进行归纳,整理。3月23日前统一交自治区纪工委监察室。对各高校纪委、纪委书记的意见,由自治区教育纪工委负责反馈;对其他干部的意见,由本单位纪委书记反馈。

带着问题搞调研。以“结合意见找问题、围绕问题找根源、依据根源找方向”为基本工作思路,开展调研活动。各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反馈的主要意见,认真思考,仔细研究。通过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对提出的意见进行深入的分析查找,追根溯源,找出突出矛盾及症结所在,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形成调研报告,为整改奠定基础。

2、积极开展谈心活动(3月20日—3月23日)

要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互相谈,其他干部之间互相谈,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之间互相谈。对征求意见中群众意见集中、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干部,学校纪委主要领导要进行重点谈心。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敞开心扉接受批评,坦诚相待帮助对方,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力争通过深入谈心,为后续环节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要作好个人谈话记录。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3月23日—3月25日)

每个党员干部要在对照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总结近年来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找准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党员干部的对照材料应在2000字左右。教育纪工委审阅学校纪委书记的材料、学校纪委审阅本单位干部的材料。领导审阅对照检查材料要提出具体意见。对照检查材料联系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的,要认真进行修改。第一公文网

4、开好专题生活会(3月25日—3月26日)

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开好专题生活会。召开专题生活会,要把“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作为主题,把群众意见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点。要根据专题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对照检查材料。

在专题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进行自我讲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征求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正确的态度,做出实事求是的回答;对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刻分析,真正做到触动思想,提高认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党员干部之间开展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拓宽思路,畅所欲言,触及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各高校召开专题生活会2天前,报区教育纪工委监察室。

5、提出评议意见(3月26日—3月28日)

专题生活会后,要根据党员干部个人讲评、互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和干部的一贯表现,对照“作风建设活动”的具体要求,对干部做出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干部的评议意见。

6、反馈评议意见(3月29日—3月30日)

对每个干部的评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7、通报评议情况(3月3日—4月2日)

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后,要以会议或书面等形式,通报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和专题生活会情况。通报范围原则上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致。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教育纪工委监察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建章立制(3周左右)

、进一步归纳梳理意见建议,确定整改提高重点。对评议阶段集体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生活会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深入综合分析,确定整改的内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影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要作为整改的重点高度重视,一个一个地研究解决。

2、紧密联系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每个派驻机构干部都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评议意见,以及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党员干部个人的整改措施,提交派驻机构主要领导,经班子讨论通过后备案,由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驻在部门干部监督整改。整改方案要具体实际,有明确的要求及完成时限,确保对评议阶段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认真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四、落实“作风建设活动”各项工作的主要措施

、建立领导责任制。各高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作风建设活动负有直接责任,要集中精力亲自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活动”负有督查指导责任,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机关作风建设。各高校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下功夫抓好本部门“作风建设”活动的过程中,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作风建设”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树立良好作风,在“作风建设活动”中要先学一会,先做一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突出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的示范作用。“作风建设活动”期间,学校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除了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和急需处理、需在短时间外出的活动外,一般不要安排外出活动和考察。

3、健全完善制度。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涉及查办案件、纠风执法、信访举报、宣传教育、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4、以“作风建设活动”为动力,促进各项工作。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与做好本单位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既不能脱离中心工作孤立地搞“作风建设活动”,也不能因为工作忙而不认真抓“作风建设活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尽快制定具体的作风建设活动安排,于3月0日前报区教育纪工委。“作风建设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报教育纪工委。

5、建立党风政风联系点和联系困难户制度。各高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都要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党风政风联系点制度和联系困难户制度。要选择确定一些系统、行业内群众反映较大、有一定警示作用的窗口、服务单位作为纪检组、监察室的党风政风联系点,定期组织开展访谈和调研活动,帮助其查摆问题、建章立制,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6、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制定“作风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作风建设活动”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群众参加,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整改阶段,要向群众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使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26 14: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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