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十二项规定,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促进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高效、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工作执行力,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主要目标

严格履行“两个责任”,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浮、散、庸、懒”等突出问题;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政府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实施内容

、执行中央、省、市、县作风效能建设规定情况。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存在。

2、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重点对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对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情况;对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网购、炒股、观看与工作无关视频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情况;对执行公务时午间禁止饮酒规定落实情况;对禁止公款大吃大喝、制止奢侈浪费规定落实情况;对公车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工作电脑中下载安装游戏软件(含系统自带游戏软件)、炒股软件、彩票软件、网购支付软件等与从事工作无关的软件,不管是否使用,一律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论处。

3、工作效率情况。绝不允许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存在。

4、服务质量情况。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5、履职履责情况。绝不允许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存在。

6、制度执行情况。对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领导作风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决不允许赌博、收受红包礼金、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午间饮酒、公车私用、大操大办丧、喜事借机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存在。

三、督查检查

采取定期督查、明查暗访、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督查每半月进行一次,督查情况每半月处理一次,每月点名道姓通报一次。

四、问题处理

、对于督查中发现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情节较轻的,如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的,电脑内装有与工作无关软件但督查时未使用的,第一次给予责令写出检查、通报批评处理(以正式文件记录在案);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处理;三次以上,给予调离岗位、相应党政纪处分处理。

2、对于督查中现场发现的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如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网购、炒股、观看与工作无关视频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视情节轻重,一律给予通报批评、相应党政纪处分处理;一年内发现二次以上的,给予调离岗位、加重党政纪处分处理。

3、对于督查中发现其他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如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公车私用、违规停放车辆的;领导干部赌博、收受礼金红包、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4、对于不配合督查组工作,阻挠、妨碍督查组工作的,从严、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总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

2、加强监督指导。镇纪委加强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定期督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要协调安排好对各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定期督查工作,重点解决制度规定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增强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3、注重督查实效。在尽量不影响被督查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效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被督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定期督查每月开展两次,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涉及党员干部的,要及时上报镇纪委。

4、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尽、失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查到底;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格依照“一案双查”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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