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充分发挥局长室领导作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职”,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将廉洁从政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总结,推动落实。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3、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三清”示范区建设,争当为民务实清廉标兵,着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二、加强纪律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首位,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大局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念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的纪律刚性执行。

6、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增强执行组织纪律和接受组织监督的自觉性,确保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围绕“八项工程”、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大日常督查力度,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

三、聚焦四风问题,深化作风建设

7、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

8、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9、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全面梳理已有制度,列出制度建设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方法、统计执法、调查研究、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化“三解三促”活动等,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作风。

四、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惩防体系

0、深化“两大体系”建设。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的约束力,重点抓好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廉政承诺制落实。完善道德诚信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杜绝失德失信行为。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采取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微型廉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中纪委三次、省纪委四次和区纪委四次全会、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家和省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统计、依法统计、勤政廉政等理念。全年党员干部集中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组织开展“5·0”思廉日和“算好廉政账”教育月活动。

2、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领导干部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各科室结合岗位特点,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定期进行廉政风险自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提高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诱惑的能力。

3、健全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面落实人、财、物、数等“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坚持重要事项由局长室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且程序科学、规范、公开。突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人财物权公开透明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4、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措施规定,推行任用干部差额票决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违规用人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五、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树立统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5、突出统计行风建设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三个提高”,突出数据质量主线,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省统计条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查处和惩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认真贯彻实施省局《关于奋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的工作意见》、《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4)》,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问题的发生。

6、全面落实统计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统计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真正把抓业务必须带队伍、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落到实处。按要求签订《统计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从制度上明确“一岗双职”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7、全面协同推进党风行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目标考核、干部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效果。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统计行风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完善信访、电话和网络监督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8、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行为,明确办事时限,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在为基层群众服务项目上,做到“零”投诉。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4 2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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