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与法制建设工作要点3篇

第一篇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

(一)加强乡镇卫生监督站建设。认真贯彻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求,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实行卫生监督三级网格化管理,夯实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在乡镇设立卫生监督站,保证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和交通、取证工具。明确卫生监督站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收集报告辖区卫生监督住处。县卫生监督局要加强指导,建立县乡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机制。

(二)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和《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县卫生监督局业务楼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搞好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培养,严格落实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利用好国家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建章立制,鼓励卫生监督员主动学习、自我提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展示我县卫生监督员风纪形象、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

(一)完善机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

(二)开展培训教育,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基层卫生单位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和程序,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实施过程中的全程指导。

三、扎实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强化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和监测。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生物实验室安全等监督检查;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控制等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通报检查和抽检信息,监督覆盖率达到00%。完成县城区医疗机构一年2次,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一年一次以上的消毒效果监测。

2、强化消毒产品和消毒管理工作卫生监管。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公共用品集中清洗消毒专项检查和抽检,及时通报和公布抽检信息。

3、强化医疗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监督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功能,建立非法行医日常检查信息平台。
(二)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巩固饭馆、商场(店)、网吧、足浴、候诊室、托幼机构等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覆盖率,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加强抽检信息通报、公示,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乡镇为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共用具监测、现场快速检测覆盖率达00%,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率、卫生许可证办证率95%以上。

(三)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强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管和卫生许可,加大二次供水、餐饮单位、学校饮用水监督力度,强化自律管理和清洗消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供水污染事件。严格落实城区供水单位末稍水月检,出厂水、水源水季检,乡镇水厂、学校及托幼机构饮用水每年至少集中抽检一次的监测制度。

(四)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监管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开展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教室及寝室卫生等综合检查,提高学校卫生整体水平。
(五)加大放射诊疗卫生监督力度,强化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放射诊疗许可和审查程序,加大放射防护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的现场检测,加强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监管,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

四、加强卫生监督与法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加强窗口管理,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强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继续做好卫生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建立卫生许可信息审批系统,逐步实现卫生许可网上审批,规范许可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强化卫生监督稽查管理。加强对县乡两级日常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稽查,及时通报和反馈稽查情况,促进工作顺利实施和责任落实;有计划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等重点工作的专项稽查,强化工作的督导考评;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评析,提高卫生执法办案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大各类卫生违法案件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实行案件查处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广泛开展卫生监督与法制宣传,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第二篇

一、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切实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的落实。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督导检查,提高工作指标达标率。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实施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继续推行项目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加强社会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形成常态管理。

二、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强基工程”先进县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疾病防控体系,重点推进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建设。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信息系统等疾病监测信息化建设,提高疾病监测预警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室检测样品量较202年提高5%以上,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

(二)继续实施疾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疾控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疾控工作制度、程序和标准,继续推动疾控机构形象识别系统的应用。推进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在疾控中心设置健康管理中心,综合开展健康监测、评估、危险行为干预和慢性病早诊早治等健康管理服务。

(三)加强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强化全科型公共卫生医师指导团队和责任团队的健康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指导基层的能力。

(四)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疾控人才培优工程,将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三者有机结合,注重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公共卫生管理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

(一)加大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力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五扩大六加强”和“四免一关怀”措施,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发现和管理力度。继续实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00%安全套使用项目目标场所干预覆盖率达到90%,目标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检测率达95%以上,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孕妇全部实施免费阻断传播措施;全县无偿献血率和血液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到00%。做好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治疗和医学监护工作,提高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的可及性和规范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生活救助力度,继续推行包保责任制。加强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教育。

(二)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行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推进县级结核病防治门诊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全球基金耐多药结核病、全球基金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等项目工作任务,探索和创新“三新一加强”(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的结核病综合防治模式。继续保持DOTS00%覆盖率,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数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各级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报告率和转诊率达到95%以上,加强疑似病人及病人的追踪和治疗管理。

(三)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免费接种覆盖率达00%;实施消除麻疹行动,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规范接种行为。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诊断工作。全县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以乡镇为单位接种率达95%以上,其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以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及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法定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和早治疗。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严防登革热、布病、疟疾等输入性传染病在本地扩散蔓延。

(五)加强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强化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建设,有效落实防治干预措施,推进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工作进程,巩固地方性碘缺乏病、地氟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果。做好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六)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病普查行动,加强重点慢性病及其高危人群普查普治。组织开展癫痫病防治干预工作,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县、乡、村医疗机构死因监测,落实死因监测报告制度。

(七)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完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建设,网络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00%。逐级开展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申报实施精神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进一步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工作,及时为辖区内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8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四、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建立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应急管理组织,设置卫生应急办公室,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卫生应急监测、报告管理体系,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紧急救援网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00%。

(二)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和各种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工作评估体系,每季度进行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调整充实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专家库以及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成员。开展卫生应急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举办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三)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一个入口,一个出口”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开展健康知识、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三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学习贯彻和落实十八大精神,是全县卫生系统203年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坚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与做好各项卫生工作相结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牢牢把握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精髓,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和指导工作上狠下工夫。

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全县参合率不低于99%,人均筹资标准3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助比例达到75%以上,封顶线提高至0万元。积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全县按病种付费不少于80种。全面推进提高农村居民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实行不低于70%的保底报销。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大病医疗保险的启动工作。

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对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率不低于80%。临床医生和药剂人员培训率达到00%。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在县直医疗机构推行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使用量和销售额不低于40%。逐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村卫生分室全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专项补助资金,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及专项经费分配至村卫生室的比例。

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的运作模式,结合本县实际,探索县级医院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支付方式、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深化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开展4预约诊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群覆盖面,加强项目培训、监测、督导和考核,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三、抓好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力度,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卫生应急办公室。开展卫生应急“五个一工程”建设,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组织两次以上专业和综合应急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00%。

做好疾病防控工作。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00%,娱乐场所安全套使用项目落实率95%。全面实施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新模式,全力推进卫生部――比尔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二期合作项目,免费检查疑似肺结核患者230人,免费治疗结核病患者369人。继续做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完成04万剂次疫苗接种任务,新增3个预防接种点。实施消除麻疹和疟疾行动,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940人、糖尿病患者5552人和重性精神病患者575人。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卫生环境,推进“健康”全民行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创建成果。创建个省级卫生乡镇。

四、推进妇幼保健工作

认真落实“一法两纲”,全面实施妇幼保健“五免一补”健康工程,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服用率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率90%以上。稳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进母婴安全行动,扎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孕产妇住院分娩率00%,继续保持无孕产妇死亡、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的工作成果,婴儿死亡率控制在‰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五、做好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

加快推进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卫生监督局房屋和装备项目建设任务。加强依法行政、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窗口建设,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加大各类卫生违法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严格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以乡镇为单位覆盖率00%。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应诉(应答)率00%,违法案件查处率00%。

六、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理念,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荆楚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格医疗安全管理。加强药物使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和护理质量监控,确保重点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成立“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及时稳妥化解医疗纠纷。加强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七、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提高中医药临床使用率。加大中医药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力度,推进县中医院“三堂一室”及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建设。县中医院创上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做好“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县”工作。开展“省中医药工作十强县”和“全省农村中医药先进县”创建活动,创建个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8个中医药服务示范村卫生室。

八、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加快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推进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加大本科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吸收、培养医学拔尖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县每千人口病床数配置达到332,计350张;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含助理)达到55,计630人;按国家等级医院评审规定标准和医院实有床位数配备护士。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鼓励卫生科技创新。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新农合区域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二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以电子档案、电子病历为核心,建设数字医院、区域医疗协作与远程会诊医疗系统。

九、统筹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成县医院门诊楼改造。二是完成县卫生监督局、县20急救指挥中心、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县卫生信息中心、贺家坪中心卫生院业务楼、高家堰镇卫生院业务楼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开发建设。四是启动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五是推进镇卫生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前期工作。六是对麻池、枝柘坪、乐园三个边远地区的卫生分院进行改扩建。七是乡镇卫生院“四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20%,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0%。八是进一步做好武陵山对口支援受援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开创卫生系统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各项卫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坚持与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治庸问责、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服务理念,促进卫生系统行业作风持续好转。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的《实施意见》,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各类活动,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组织开展卫生系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丰富卫生文化内涵。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主题活动。

十一、做好卫生宣传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

做好卫生新闻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

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完善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无偿献血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努力实现采供血平衡目标。

统筹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建议提案办理、信访、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事与编制、财务、统计等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4 22: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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