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督导室2013年实施要点

203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及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各区、市、县政府落实“9+3”计划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各区、市、县政府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市委、市政府《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

(三)组织开展对203年各区、市、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

(四)督促、指导南明区、观山湖区、清镇市接受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县级人民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工作”;

(五)组织开展好乌当区、开阳县接受省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督导考核工作;

(六)配合市督办督查局等部门督促各区、市、县完成省、市政府“十件实事”、“民生工程”及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七)组织实施好年度“双线目标”考核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

(九)开展对部分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导检查。

(十一)开展对全市无证民办学校清理整顿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常规工作

(一)履行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自身组织机构建设,指导区、市、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适时召开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三)加强督导队伍建设,聘任新一届市政府兼职及特约督学;指导区、市、县健全专兼职及特约督学队伍,在全市形成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政策水平较高,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专业化督导队伍,以确保教育督导工作高效高质的开展;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组织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开展好市、区(县、市)督学及督导工作人员的二级培训工作,提高督导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好督学责任区制度,探索组建督学专项工作组,开展分类督导,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五)开展我市各区、市、县教师空编、缺编学科结构不合理情况专题调研工作,并督促各区、市、县不断解决教师空编、缺编、学科结构不合理情况。

(六)进一步完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工作制度,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资料。

(七)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信息的上下级及区域间的沟通;办好《督导公报》、《督导专报》、《督导简报》,利用好市级媒体及市教育局一报一刊一网站,适时公布教育督导信息,以指导区、市、县政府履行好教育工作职责,指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7-16 09: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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