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社会管理工作要点

20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围绕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平安林业”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防止发生影响林区安全、林区稳定的事件,实现“五个不发生”(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进京、到省市和区域外滋事的重大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活动期间拦访和敏感时期越级访事件;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件以及群死群伤重大治安安全事故;不发生进京赴省非正常访和大规模到市县群体访事件)目标,为林业改革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建设。

要通过签订综治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和各级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实绩档案,把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林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肩上,使大家明确职责,负起责任,真抓实管。要大力推进“平安单位”、“平安林业”建设,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维护稳定最关键的环节做起,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过硬、齐抓共管到位、防控效能体现、基层基础加强、奖惩措施落实。林业各单位要服从局党组统一部署,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切实从思想、组织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加强整改,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要落实看楼护院制度,加强防火防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正确的政绩观、牢固的群众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高度重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调整策略措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预警、排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四项机制,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重点处理山林权属纠纷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排查会议,全面掌握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事件的苗头要及时报告。要认真总结本地矛盾排查调处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预防、化解、消除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要经常分析和把握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林业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林政资源管理,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要针对林区面积大、涉及面广等特点,强化林政资源管理,维护林区安定稳定。要深入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扰乱林区秩序的违法犯罪,查外一批大案要案,并进行宣传曝光,以震慑林业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林区生产秩序。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林区重点部位,认真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落实整改,巩固打击成效。

四、深入开展基层创平安单位活动,巩固创建成效。

继续开展林业行业创“三无”(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争“三优”(环境优、服务优、绩效优)活动,巩固创建成效,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群防群治,整合防范管理力量,加强警民联系,加强值班巡逻,把社区管理、教育、服务、防范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防控能力。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职工道德素质,积极开展文明健康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要按照创建综治合格单位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五、加强综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以建设“平安”、“平安林业”为主题,认真做好日常的综治宣传,组织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营造全系统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氛围。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9 21: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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