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局工作要点5篇

第一篇: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

204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反对“四风”作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督促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将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保证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兼职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多处占用或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违规配备公车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明确责任分解。紧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合理设定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在完善“一把手”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公”经费公开、在线监管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建立科学的任务分工体系和工作机制。担负牵头责任的单位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集协办单位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自查,并向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提高考核质量。注重日常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责任制落实到平时、体现在经常。结合“党风政风人民评”活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提醒,督促整改到位。抓好年度重点考核,突出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抓住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马上就办”落实情况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开展考核,引入问卷调查、述职问询等方式,增强群众的参与度,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结果运用,注重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履职监督、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中,增强责任制检查的权威性。

5、严肃责任追究。把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重视发挥责任追究的惩戒和警示作用,强化责任制的刚性要求,对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一岗双责”的行为,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治理和出现重大腐败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以及责任追究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

6、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我区实施细则,细化责任,突出重点,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把严肃整治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旅游,以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认真分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有效履职。建立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

7、坚持快查快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案件的审查要加快节奏、一查到底、限时办结,主要问题查清后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有权机关处理;对转办案件要加强跟踪督办,做到一跟到底、审查到位。注重内外联动,对内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室的联系,对外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案件审查的联动机制,形成推进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

四、关注民生民利,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8、扎实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推行纠风专项治理“分级防控、目标管理”模式,督促职能部门深入整治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级牵头部门、协作单位和区纠风办的沟通协调,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今年各专项工作名列全市前茅。区纠风办将跟进督导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年终根据市考评情况对各单位工作进行评分,结果运用到民主评议和绩效评估工作中,促进各单位主动承担责任,认真靠前履职。强化民生个案整改力度,采取“谁办理谁回访、行评代表抽访”的办法,重点解决部门办件推诿拖拉问题,进一步提升2345热线诉求受理、壶兰监督个案督办的及时办理率、满意率,坚持以查促纠,把纠风案件查处与情况通报结合起来,强化纠建并举,探索建立纠风案件“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机制,既纠正一批不正之风问题,查处一些典型案件,又注重在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出成效。

9、继续拓展民主评议工作内涵。积极衔接市里开展的“党风政风人民评”活动,按照全面建设、重点评议、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免评单位、自评单位、重点评议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完善机制运作。坚持把评议工作与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落实纠风责任制相结合,依托“反腐倡廉网”,探索开展网上评议,按照“行评动态网上展示、行评业务网上跟踪、行评成效网上评议”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评议网上日常监管、验收和考评模式,切实解决“程序繁琐、业务繁杂、材料繁多”问题,使群众在评议中得到互动,使部门在评议中受到触动。

0、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常态监督,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督促组织、财政、农业、民政等职能部门制定细化的工作实施方案,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合力破解农村经济合同处置、村务监督、城乡一体化专项资金监管等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八闽农村党风网”平台,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资金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处置等作为网上公开的重点,使广大农民“看得懂、能监督”,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深化驻村专职副书记工作机制,突出监督职责、监督流程、监督台账,转换使用监督卡规范监督过程,促进专职副书记更加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实行镇街主要领导挂钩督导农廉示范村制度,成熟一批替换一批。加强对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改进作风和服务态度。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落实,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篇: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4年执法监察工作,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部署,按照“四转一强”要求,以“突出主业、完善机制”为工作主线,深入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整治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和规范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加大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为建设宜居提供坚实保障。

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继续开展建设工程标后检查。继续围绕交通、水利、市政、房建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突出关键环节的治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增造价、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行政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中介组织履职不规范以及建设单位不作为、乱作为背后权钱交易腐败等行为。监督检查镇街小额工程进场交易及标后情况,推动镇街小额工程依规开展;配合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的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继续推进工程领域长效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制度》及《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从源头上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同时加强对出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深化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开工程项目信息及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行为按照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二、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

4、开展“两违”收费行为回头看检查。对203年开展的“两违”中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着重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继续存在变相收取建房费行为。

5、开展征地拆迁专项监察。依据《区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及《整合区直派驻机构力量加强征迁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征迁全程的跟进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在征迁工作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征迁工作公平公正。

6、加大“两违”监督力度。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的“两违”信访举报件及领导批示件;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两违”的问责力度;依据《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流程和严肃审批纪律》,加强对农村建房审批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审批行为。

三、积极推进和规范依法行政综合监察

7、组织对区教育局202年以来依法履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招生管理、学校管理以及各类教育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等。对区海洋与渔业办、水务局、民政局等三个单位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的“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按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反馈报告中所列问题及整改建议进行逐条梳理、落实整改;是否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行政管理中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四、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8、开展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活动。按照《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清理参与高利放贷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清理参与高利放贷活动。

9、开展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责任落实和任务推进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认真履职,保障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顺利推进。

0、开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情况监督检查。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乡一体化改革任务、要求为依据,对职能部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方面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做好其他涉及民生的监督检查事项。积极参与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专项行动,中考、高考、教师招聘监察等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做好清理“吃空饷”工作专项督查。对接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区各单位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工作的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五、加大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

3、突出对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办。认真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件及批示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重点领域违法问题的倒查问责,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4、注重案后整改。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剖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与根源,着重从制度层面、机制方面加以预防和完善,着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机制与制度完善。

第三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4年,我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四转一强”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全面叫响“马上就办”,强化监督问责,做大做强以“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品牌,为建设“率先跨越、宜居”提供有力保障。

一、突出依法规范,狠抓《条例》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落实《区学习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实施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多样的载体,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自觉贯彻《条例》。

(二)完善配套制度。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民主决策、岗位责任、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做好有关规定的新旧衔接和修订完善,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我区拟出台《关于落实“马上就办”促进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的制度》,促进行政有效运作。

二、突出优化服务,强力推进“马上就办”

(三)开展“建一流中心、造最优流程”专项梳理活动。重点解决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问题。以区行政服务中心被省效能办确定为全省“马上就办”示范点为契机,对接市莆政办[204]4号《关于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的若干意见》,对全区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包括上级下放事项的承接情况进行全面再梳理,做到“五个一批”,即再下放一批、取消一批、压缩时限一批、精简材料一批、优化流程一批,力争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当日即办事项比重达到30%,当日即办率达到70%,90%以上事项的审批环节控制在4个环节以内。

(四)强化投资环境监测。在全区确定市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鞋业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建立投资环境监测点,通过建立在线监测微信群、跟踪办事、座谈回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收集企业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评价,着力发现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三、突出中心工作,加强效能督查

(五)开展“一个载体、五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个载体、五个领域”改革试验部署,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市场活力激发、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建设、党建工作创新等重要领域改革措施落实。特别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加强对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专项检查,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情况,促进“放”、“管”结合。

(六)持续开展专项工作效能督查。加强对防抗台风、抢险救灾、信访维稳、强农惠农惠企资金使用情况、土地“两违”、城乡卫生、机关作风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各项防抗措施的有效落实。对政令落实不力、责任缺位、办事拖拉、作风漂浮等庸懒行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四、突出问责问效,强化效能监察

(七)加大直查快办力度。严格按照《条例》和机关效能投诉事项“路线图”要求,认真办理效能投诉件。对违反《条例》规定、“马上就办”要求和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进行直查快办,实行典型案例“一事一通报”制度。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察建议、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段,倒逼“马上就办”行政自觉的形成。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查办。

(八)加大问责力度,改进工作作风。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重点就项目建设、经济建设等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单位之间联动配合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提速提效,政令畅通,提高机关执行力。区效能办将强化结果运用,将督查结果与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绩效奖励等具体措施相挂钩。

第四篇:监察局办事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市办事公开工作推进会和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围绕服务发展抓公开、围绕维护民利抓公开、围绕风险防控抓公开”的部署要求,着力健全评议督促推动、典型推广带动、特色培植联动、网络载体互动四项机制,持续完善办事公开工作体系,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一、加强组织实施

、加大保障力度。区各专项办、区直各系统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公开单位要把办事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保证办事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要做到机构、经费、场所、载体、制度“五到位”,确保公开工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2、狠抓整改落实。对于一些公开水平和质量都不高的后进单位,以及去年被评为绿旗单位或被区级通报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亲自督促干部抓住薄弱环节、逐项整改落实。各公开单位必须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找出工作差距,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学校需以学期为周期,在4月3日和0月3日前形成工作报告,报告要归档备查,并报送区专项公开办进行备案。

3、促进整体推进。持续开展示范点“结对共建、挂钩帮扶”活动,共建单位均要指定专人定向联系,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确保公开后进单位年内能够有明显转化。区各专项公开办要通过组织经验做法展播、观摩交流、学习考察等方式,增进互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

二、注重规范运作

4、规范公开目录。区各专项公开办要对照省公开办标准化实施方案和专项办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评议细则,确保公开评议更具可操作性,并根据实际细化评议内容,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区村务公开办要结合市村务公开办拟定的公开栏版面格式,予以组织实施。各公开单位要按照《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等程序开展公开工作,促进办事公开规范化。

5、完善公开制度。各公开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起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议审批、评议和反馈、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相关制度要做到切实可用、便于操作。要注意加强公开内容审查,禁止把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上网公开,保障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区专项公开办要建立起“四个一”工作制度,即每月至少报送一条信息、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做好一次总结、每年组织一轮专项评议。

6、强化督查评议。区公开办、区各专项公开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督查工作力量,科学安排督查计划,做到能同步检查的同步检查,尽量减少基层工作负担,保持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区各专项公开在月份前要完成专项评议,检查评议后必须把发现的问题、评议结果予以通报。

三、突出探索创新

7、力求在公开领域上取得突破。各单位要加强谋划,在原有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和丰富办事公开内容。党务公开要公开班子成员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重点公开人事管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带动引领的作用。政务公开要重点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府公共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抓好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信息。村务公开要重点公开“三资”监管、土地补偿、惠农资金、工程建设、资源配置、重大决策等内容。厂务公开要重点公开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情况;司法公开要围绕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共企事业(含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单位要结合行业自身特点,把固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收费、优化服务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老百姓从公开中得到更多实惠。

8、力求在公开载体上取得突破。各公开单位要继续在固定公开栏、会议、墙报、印发文件、告知单、便民手册、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开,具备条件的公开单位要大力探索运用网络载体推进办事公开,利用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智能广播、ITV、流动公开栏、微博、电脑显示屏、咨询服务台、电话服务热线、QQ群等载体,定期或随时公开政策事项、办事服务事项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及监督情况。

9、力求在考评手段上取得突破。区公开办要着手探索建立远程考核评价体系,对区级示范点单位试行网上监测、网上通报、网上考评,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对区各专项公开办平时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评议结果的运用,采取平时工作奖惩分“积分法”予以计分,年终考评探索试行“远程考评+实地核查”的办法予以考评。

四、坚持示范带动

0、加强品牌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典型意识、品牌意识,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公开”示范点,要求每个区直系统年内都要培育出~2个示范点,示范点名单应于4月底报送到区公开办。例如:政府系统可重点推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发改系统可重点以保障性住房分配为主的民生公开;经贸系统可重点推行强农惠农资金公开;农办系统可重点推行“三资”监管信息公开;宣教系统可重点推行民主决策公开;政法系统可重点推行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党群系统可重点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工业园区可重点推行便民服务或者重点项目服务事项公开。镇街可从农廉建设、“阳光征迁”、政务服务、“三资”监管、组财居管等主题中,选择2个以上专题公开进行重点培育。

、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市级、区级办事公开示范点的动态管理,切实解决一些单位对培育、提升示范点不够重视,工作停滞不前甚至出现滑坡的问题。注意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示范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提出评比标准和量化指标,实行“优进劣出”管理机制,对于一些经过检查、核实确属工作推进不力、失去典型带动作用的不合格示范点,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要予以通报。

2、加强典型推广。区各专项公开办应以信息专刊为平台,加大公开工作交流,各单位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将本镇街、本系统涌现出来先进典型纳入更高层面来培育。区各专项公开办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重点培育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于一些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将通过各种方式予以推广,推动办事公开面上工作,对于工作典型突出的公开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强化责任落实

3、实施治庸问责。区公开办、区专项公开办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把办事公开制度落实到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提高综合效益。对于因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区推进办事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4、实行溯源追责。对于保密审查不严密造成后果的,或者是市、区公开办和《壶兰监督》通报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以及季度检查评比结果、专项评议结果不理想的,凡是符合问责情形的,事后仍要予以溯源追责。

第五篇:20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全面推行“456”模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推动我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一、精心组织,夯实工作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通过“四个一”举措,提升防控工作实效。即组织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层逐个进行整改落实、查漏补缺;制定一份新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责任分工,启动新的工作循环;召开一次专题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举办一场培训会,定期组织对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推进。(4月份完成)

2、查找廉政风险。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各征迁“指挥部”、各临时工作机构要结合岗位变化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重点要建立廉政风险电子信息库,实行专人负责,对本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录入。(5月中旬完成)

3、依法规范职权。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清权、确权,进一步完善充实职权目录;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特别是要将制作好的业务流程图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梳理好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要进行汇总编制成册。(5月份完成)

4、完善防控措施。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在去年制定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确保措施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构建特色鲜明的系统和行业的防控机制。总体上,各单位要通过“四册、一库、一栏”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四册”即将“职权目录”汇编成册、廉政风险排查表汇编成册、业务流程图汇编成册、制度机制汇编成册;“一库”即廉政风险电子信息库;“一栏”即开辟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栏。(6月份完成)

二、全力推进,增强防控实效

5、突出选题防控。要认真按照市纪委《关于全面推进“三全一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选题防控。一是抓住重点领域。要重点加强对涉及项目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金流转、执法司法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以及“两违”整治、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看住重点对象。要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盯住涉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尤其是掌管人事、执法、司法、审批、监管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三是管住重点环节。要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的监督,对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预算、决算、资金管理使用、变更、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每个单位必须确定-2个重点防控主题及相应的防控措施,于4月底前报送到区纪委监综室进行汇总备案。

6、坚持典型引路。按照《区推进“四六并进廉花开”廉政精品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风险排查彻底、防控措施严密、考评机制健全”的目标,分级、分类确定一批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力争每个镇街、区直系统都形成-2个特色品牌,带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整体推进。(6月份完成)

7、注重科技运用。积极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一是完善电子监察。加快审批窗口、服务窗口实体视频监察建设,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结合各单位业务的实际特点,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如公车GPS系统定位、单位财产电子建档、专项资金流向流速监督、工地现场远程监控等。三是深化办事公开。要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栏、服务查询机、LED屏等载体,探索政务微博、点题公开、问答公开等新途径,拓展人事任免情况、“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三公”经费管理等核心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8月份完成)

三、有效化解,促进工作落实

8、开展廉政教育。要开展以廉政风险防控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岗位廉政教育,采取分层分类施教、因时因事施教等办法,提高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的警惕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新载体和方法,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年)

9、实施预警处置。各单位要建立廉政风险疏导机制,对群众反复反映的问题、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疏导处理。要建立廉政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对收集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节严重实行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办法超前处置,避免演化成腐败行为。(全年)

0、严格督查考评。区纪委、监察局不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滞后、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评中予以运用。在延续按系统随机抽取30%单位进行考核方法的基础上,试行“远程考评+实地核查”的办法进行年终考评,即依托反腐倡廉网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上考评体系,各单位根据系统内部的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录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分;随机抽取检查点,通过明查暗访、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核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9 2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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