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2篇

第一篇

为进一步增强商务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为目标,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要求,把商务“阳光工程”建设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商务工作公开力度,积极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制度完善、有效管用的“阳光”运行体系,为我县实现“奋力追赶、科学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继续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不断优化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力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抓好党内情况通报、重要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规定的落实,不断深化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结果以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教情况等。

(二)深化行政审批“阳光工程建设”

一是深化审批提速。按照《县级部门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商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并确定权力清单,按职权分解、流程再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优化工作程序,并制定权力运行图。二是努力提高服务企业质量。根据企业特点和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做好“一企一策”服务方法,努力在“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电商换市”及促进转型升级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益。三是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按照“阳光工程”建设的要求,对已出台的惠企减负政策内容、操作办法、惠及对象等通过各种渠道全面公开,帮助企业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并在政策兑现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三)着力提升公开的质量

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根据各自职能,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作进一步梳理,要结合每个事项的不同特点,重点公开社会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注重公开时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度性工作长期公开、特殊事项根据需要实时公开,切实防止公开信息时效过期、内容陈旧等问题。

三、公开方式

以阳光工程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商务预报网为主要公开载体,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要按要求及时完善内容,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发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阳光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阳光工程”建设是政务公开工作在民生关注领域的具体体现,各科室要充分认识“阳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阳光工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着力点,与强化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提高政府办事效能结合起来。要认真对照常纪[204]9号文件精神,对我局“阳光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加以整改落实。

(三)加强监督管理。局“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的职责,提高监督实效。对于不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避免“阳光工程”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为目标,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整治清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二、工作目标

阳光体育工程的目标是:“以增强人民体质为宗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方向”,认真履行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民主监督,促进经济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推行体育阳光工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同时与县体育局电子政务相结合。按照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分层公开、及时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推行体育政务公开。

本着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凡宜于公开的体育的信息,实行全面公开制度。通过实行政务公开,使机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廉洁、务实、高效。

三、工作内容

(一)局属各科室、少体校要按照《关于开展“阳光工程”深化年活动的通知》文件、《县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并确定权力清单,按职权分解、流程再造的要求制定权力运行图。要对在阳光工程专题网的公开重点事项重新进行梳理明确,并制定相应的公开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局属各科室、少体校的行政权力目录、阳光执法工作、项目进度、资金分配与管理要及时在体育局门户网上进行公开。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群众特别关注的重点事项,还要根据实际通过电视、报纸、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深入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体育场地审批提升服务效能。体育场地审批和服务关系着民众体育锻炼的开展。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审批,更好地为“增强人民体质、优化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服务,需要体育部门认真研究、积极作为。具体措施为:()缩路径,下放审批事项。前阶段,市局在下放有关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规划有关审批事项。一、三级裁判员和教练员审批。二、健身气功站点审批。三、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路径,方便人民群众。(2)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巩固深化审批效能最优化比对成果,围绕“办事承诺时限市内最短”的目标要求,认真比对找差距,压缩时限快审批。(3)建机制,优化审批服务。在缩路径、减环节、压时限的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服务。一是推行零距离服务。二是建立“三个一”制度。即审批表格、办理时限和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业主。三是完善审批方案三方沟通制度。(4)重规范,加强审批监管。审批权限下放、审批环节减少,不是一放了之、一减了之,放手不是撒手,放权不是放任。为此,我们及时跟进相应措施,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强化规划审批监管,促进体育项目审批工作规范。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划许可(审查)是否符合体育强制性内容及法定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们要把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各科室是实施“阳光工程”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迅速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

(二)完善制度机制。各科室要针对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和环节,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措施之中;坚持从改革机制入手,把营造阳光公开的社会氛围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科要针对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行“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坚决避免“阳光工程”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7 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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