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有平台,不断扩大社区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深入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增进干群关系,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和县委“七项规定”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为目标,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凝聚社会监督力量,既关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又关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深入推进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群众联防、社会联督和家庭联控”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实现“四个前移”。即实现监督工作重心前移,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更贴近群众;实现管理职能前移,使廉政文化进社区、进网格,着力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合力;实现监督预警前移,使网络舆情监控与倾听基层信息相结合,建立干群互动的信息沟通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促进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监督对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

四、监督内容

围绕领导干部“四圈”开展监督。社交圈:是否有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制造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和行为;是否有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等活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能否敢于制止,伸张正义;生活圈:是否有搞“小圈子”及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频繁来往的情况;有无媚上压下,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有无接受不正当宴请,用公款支付酒店、歌舞厅等吃喝玩乐费用;有无沾染黄、赌、毒等不良习气和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家庭圈:是否孝敬父母及对亲属子女严格管理教育;有无对身边工作人员、亲朋好友提出过分要求;有无影响工作决策和丧失原则等问题。公益圈:是否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是否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宣传、服务等工作;是否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倡导文明新风;是否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向社区党组织建言献策,配合社区党组织搞好工作,维护社区集体利益。

五、监督措施

采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家庭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监督方式,以开展“三亮三比”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开展“亮身份、比形象”活动。社区党组织和网格监督小组将干部身份(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在网格内进行公开,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比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是否转变、是否廉洁,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品行端正;是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散布、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是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是否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开展“亮承诺、比贡献”活动。领导干部以个人承诺方式在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网格内居民集中区域或小区、楼栋等进行公开。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公开“践诺”推进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工作。年底,组织网格内“两代表一委员”、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领导干部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比领导干部为基层党组织、社区群众、服务单位和服务企业做了哪些贡献。

(三)开展“亮标准、比满意”活动。结合领导干部服务公开承诺,将监督标准和行为规范在社区网格、小区或楼栋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年底,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召开网格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领导干部在服务社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把民主测评结果亮出来,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满意度。

六、工作步骤

(一)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干部监督档案,掌握干部动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表现档案。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活页式的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进网格表现档案;各乡(镇)社区(网格)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登记册,记载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生活作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公德,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以及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评价意见等。二是制发领导干部网格监督卡。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发《县领导干部社区网格表现情况监督卡》,监督员根据监督内容实施监督检查。普通居民群众可直接向网格监督员及社区党组织反映领导干部社会交际和个人生活等方面异常情况;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监督员每月收集领导干部网格表现信息。各乡镇纪委每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县社区网格干部监督信息报告表》,重要事项随时报送。三是建立社区网格监督小组。镇、广顺镇和威远镇按照社区划分网格,其他乡镇按照政府所在地的村建立一个网格,社区在每个网格成立监督小组,组长由网格长兼任,副组长一名(指定驻在网格的干部担任),每个网格选配-5名监督员。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对应乡镇网格,每个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县城社区个网格,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网格监督小组要通过定期走访、记录民情日记等方式多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及时反馈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情况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网格化管理预警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乡镇、社区负责收集、整理、处置干部监督信息。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网格干部廉情分析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领导干部存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预警示警,对接到一次预警书的,由本单位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累计接到3次以上预警书的,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写出书面说明,累计达5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双管双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以公务员身份隶属本单位党委(组)管理,“八小时”之外以社区群众、家庭成员接受网格监督管理,形成党组织、社区网格监督管理模式。乡镇干部无论家住县城还是乡镇,都要在乡镇开展“三比三亮”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双向考评”制度。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所在单位的考评,还要参与住在社区网格的民评,真正把领导干部满意度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依托社区网格,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按照廉政文化“六进六增”的标准和要求,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橱窗和廉政文化长廊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央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更多老百姓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果。要正确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监督合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托社区网格,创新干部管理方法,发挥网格作用。各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乡镇管事、社区议事、网格理事、群众监督、代表评事”的工作制度,充分依靠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创新监督方式,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把干部监督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中,真正实现监督职能下移,使领导干部服务下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县委统筹、纪委主抓,部门负责、社区落实、网格管理”的原则,县委将成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统筹、规划、指导;县纪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和总结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助、配合乡(镇)社区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是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参照《县镇社区网格划分表》(附件二),收集、填报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对应的信息,在203年2月0日前将附件一、三、四、五报送县纪委。

(三)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工作统筹,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领导小组及监督员的职责、纪律要求等;各乡(镇)、社区要强化工作措施,制定领导干部网格管理制度,建立网格监督小组,选配好网格监督员,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正确引导群众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社区网格开展督促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县纪委、组织、宣传和政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思想认识。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和《今日》开设专栏,适时发布相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在网格内悬挂“监督信箱”和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3 22: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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