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20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陈武主席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纠正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和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促进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查处安全生产较大案件。主要是查处有关科室移交、转交和有关单位举报、上报的较大或跨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对查处数额较大的举报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查。督查县(区)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区)在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情况。

(三)对有关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在县(区)检查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安监局抽查6家中央在市、自治区(市)属企业的重点检查,县(区)根据工作实际,明确行业、企业监管重点。重点查处企业以下行为:

、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非法违法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参加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落实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今年,市安监局将对203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2起以上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时间安排

各县(区)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本地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5-月市安监局将对全市2县5城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监督检查期间市安监局检查各县(区)重点企业-2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的执法监察方案,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确保执法监察质量。执法过程要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加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的送达、执行、备案及结案等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做到严格行政处罚程序,正确使用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合法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勇于开拓,不断探索执法监察新方法。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要在执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思考,勤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以创新适应安全发展的需要,开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新局面。

(四)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切实完善安全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事故查处要按事故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尽快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4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家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增强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安全保证,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加大推进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工作力度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的目标任务,研究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措施。按照《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计划用三年时间(203年——205年)完成全市、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达标建设工作,突出重点,强化基层,制定达标方案,强化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及执法监察等方面工作。采取有效办法为执法监察队伍配齐配好执法交通工具、执法仪器装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硬件水平。要合理调配使用执法监察人员,严禁占用、挪用执法监察编制和人员的行为,保证足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不断强化机构、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增强执法效能打下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要积极推进“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执法监察体制机制建设,界定好执法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任务,为执法监察机构能够独立运行创造条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出台后,认真学习研究,提出有关执法监察方面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细化各级执法监察机构内部运行制度和执法监察激励约束机制、重大案件会审机制、执法教育培训机制和执法监察动态监管工作运行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和规范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执法监察工作有效运行。推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与公检法联席会制度,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扎实开展执法监察活动

要按照“人事相宜”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紧盯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紧盯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等重点企业,紧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与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隐患排查与消除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监察。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查改隐患为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从代替企业查隐患转变为督促企业查改隐患,从计划明查为主转变为突查暗访为主,定期通报普遍存在的突出隐患,扩大执法监察工作效果和影响力。

四、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举报投诉、转交、移交和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执法监察行政处罚和执行力度,按照“严执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对不自觉履行的,及时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确保行政处罚执行率和时效性,对在强制执行中确实无力履行处罚责任、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将其清除出市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和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现场执法,加大执法监察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定期在媒体上通告行政处罚情况,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震慑非法违法行为的效果。

五、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级执法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的监管权威。要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做好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和查处结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适时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情况的执法监察。

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执法监察人员培训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行业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技术技能等知识,特别要重点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知识,利用视频讲座、案例讲解、轮流备课讲课、聘请专家授课、外出参观学习、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培养执法人员法律理解与运用能力。适时组织交叉执法、异地执法、与属地执法人员联合执法活动,互相交流学习执法经验,开拓执法思维,创新执法监察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对新录用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0天,在岗执法人员的培训时间原则上每年不低于32学时的规定。市安监局今年将举办2期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次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并积极组织全市执法监察队伍人员参加自治区安监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依法依规、依照程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重点是加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的送达、执行、备案及结案等工作。重点做好行政处罚的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62条“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2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做好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和填写,各县(区)要强化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制作执法文书的意识,文书制作率应达到总数的90%以上。并加强执法文书内部审查,坚持做到执法文书“零差错”。通过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八、抓好执法统计和执法监察档案建设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t;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县(区)的执法监察大队人员基本上承担了此项任务,要求各县(区)安监局指派一名责任心强并实行专人负责每月按时上报。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统计制度,加强执法统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培训、统计数据审核与统计考核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执法统计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指导、监督、服务功能。推动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执法监察状况电子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信访举报、事故调查处理等文书档案,实行分类保管,发挥档案在执法监察工作的作用。

九、加强执法监察队伍作风建设

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重视执法监察队伍的廉政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级层面的“十个不准”和“十个严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着力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装备精良、业务精通、工作规范、执法公正、服务热情、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廉洁高效的执法监察队伍。各级执法监察队伍要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依法办事;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自觉接受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篇:20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壮族自治区20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增强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质,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4年6月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

、组织开展国家部署的各项活动

()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份,市安委会将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县(区)、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市本级、每县(区)一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

(2)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20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6月6日,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五城区统一集中在古南门、十二县分别在本县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准备好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活动当天,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教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板报评比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是全国统一的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县(区)、各部门要分片区、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也可选购工矿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社区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等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让企业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查找预案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总结推介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发展县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和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以及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6)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市总工会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市团委继续组织开展“青安岗”活动;市妇联继续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安全生产贤内助”活动;市教育局继续组织“平安校园”活动。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开展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组织开展自治区和我市部署的五项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6月份开展以下活动:

()组织开展204年“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前夕,对本县(区)、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月”总动员,号召广大社会成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形式包括:举办本县区(系统)安全生产活动启动仪式、召开本县区(系统)“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本县区(系统)主要领导电视讲话等,并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开展大宣传、大动员,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六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有关部门要通过座谈会、讲座、现场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将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生产安全知识、交通与电动车安全、农机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知识带进企业、乡村、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

(3)组织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基层服务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和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帮助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帮助中小企业培训职工,向企业职工、群众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编写事故案例,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讲座,“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提高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意识。

(4)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明查暗访活动,深入报道各地安全生产工作亮点,对企业在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非法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曝光,推动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5)组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乡村社会宣传活动。为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社会宣传,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要在辖区各乡镇、村屯悬挂“打非治违”宣传横幅、标语,每个行政村不得少于2条横幅(村头、村尾各条)。有非法采矿、非法客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方,各县(区)要自行编印一批“打非治违”宣传册子,通过乡镇、村委会安全员免费发给非法活动重灾区的群众手中,对非法生产经营者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

(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各企事业单位除参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外,要结合本企业、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企事业单位重点开展如下五项活动:

、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卫生环境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参照市开展的“美丽,清洁乡村”工程的模式,全面开展一次厂矿安全卫生环境营造活动。一是对厂区的厂容厂貌和设备设施进行清扫;二是对横幅、标语、警句进行清理;三是对安全标志、职业卫生防护标志、安全操作规程、上墙的规章制度等进行清洁。陈旧造成字体褪色的,因粉尘粘污导致模糊不清的,要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重新悬挂、张贴,为企业安全文化及安全标准化建设营造氛围。

2、开展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丛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开展安全知识、岗位职责的再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开展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体职工,动员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分子,为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

4、开展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先排后除的工作方法,首先安排时间发动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周边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可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要记入安全生产台账,整改完成要经安全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号。

5、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自编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或组织职工分期分批进行短期再教育培训,并编发安全生产测试题发给职工填考。为配合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读书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了《职工安全知识教育》、《职工法规知识读本》等一大批安全文化读物供企业自行选购。企业职工读书、培训活动要作为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文化企业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6、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把举办事故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展览等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的内容。为配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了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警示教育片作为开展职工警示教育的教材,供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使用。

各县(区)、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需要订购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安全读物、安全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警示标志的,可直接与国家有关发行单位联系购买,也可从区内各有关安全生产书店采购。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准时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动员会。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指导,加强督查

各县(区)安委会或活动组委会,要派出督导组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督促指导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在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为推动20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办将组建督导组,深入部分县(区)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强化措施保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明确负责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各县(区)要明确“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各级安委办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有关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五)积极创新,表彰先进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围绕自治区和我市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力求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活动结束后,自治区和市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另发),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认真总结,按时报送信息

、请县(区)、各单位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上报市安委办,以便汇总向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汇报并及时在全市通报,各县(区)、有关单位要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要进行高清录影,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市安委办。

2、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联络员)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0日和7月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以便市安委办按时汇总上报自治区活动组委会。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第四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整治“六病”,祛除“五化”,破解“五难”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决整治安监系统的不正之风,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市安监局各科(室)、监察支队和全体干部职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四、评议内容

(一)依法履职情况。是否做到文明、规范、公正执法,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是否存在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做到热情、优质、高效服务,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转变作风情况。是否做到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是否存在“六病”方面等问题。

(五)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做到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等不勤政廉政问题。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主要工作:一是成立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评议工作方案;三是做好宣传、动员和部署等相关工作。其中,5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评议动员大会,并把评议方案通过网络、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自查整改阶段(6~8月)。一是通过发放《20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测评表》、《安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或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本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各科室、监察支队要积极主动面向服务对象、企业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征求的意见8月0日前由评议办汇总后报局评议领导小组。

(三)集中评议阶段(9月至0月)。通过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组织服务对象评议等形式,开展本单位自评。参加评议的群众由服务对象、企业办事员、社区居民、农村群众等各界人员构成,测评问卷不少于500份。

(四)总结提高阶段(月)。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二是对全年的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纠风办作专题书面报告;三是以适当的形式通报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紧密结合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把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合理部署,杜绝形式主义,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谨的细致的工作作风、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推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五篇:20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红线理论”,坚守“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以矿山整顿关闭、尾矿库综合治理、采石场规范开采、石油天然气管道大检查、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等为重点,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204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较大事故不超过3起,杜绝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329座以上,完成00座以上停用废弃库闭库治理;

(三)大中型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石油天然气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水平;

(四)地下生产矿山全部建成“六大系统”,按期淘汰落后设备工艺;

(五)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机械破碎,机械化铲装。

二、20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召开自治区、市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整顿关闭进展不快问题;推动制定我区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和总量控制计划;严格落实整顿关闭程序:部门提出名单,政府公告关闭,部门依法吊(注)销证照,政府组织验收;严格准入关,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等证照;巩固成果,对已关闭取缔的,落实责任,防止反弹;积极申请补助资金,各地要尽快联系当地工信部门,全面收集材料,积极汇总上报,力争每个县都申请中央对关闭矿山的财政补助资金。

(二)抓好重点县攻坚克难。落实国家安监总局要求,督促列入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50个重点县的等县(区)成立县委书记或县长任组长的攻坚克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建立、审核各县攻坚克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县矿山基础信息数据库,组织专家对4个县(区)所有矿山会诊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落实重点县--2家示范矿山,积极引导,提前完成攻坚克难任务;组织对各重点县安监人员、矿山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考试。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小型露天采石场重点整治以下隐患:安全距离不足;未开拓上山公路;台阶高度、分层数、最大开采高度等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采用爆破二次破碎;坡底破碎加工;人工装载矿岩等。地下矿山重点整治以下隐患:提升系统安全设施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可靠;主通风系统不畅通;局部通风不规范;照供电线路、风筒使用非阻燃材料;主要井巷木支护;废弃巷道未封闭;作业班组未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落后工艺装备等。尾矿库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使用,停用废弃库未闭库等问题。

(四)开展油气输送管线专项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自治区安委会安排,按照“全、零、严、重”总要求,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运行。重点检查管道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管线质量、防雷与绝缘保护、日常维护、行政许可、应急管理、安全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隐患。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及其设备设施存在隐患,要现场出具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按时出具《复查意见书》,形成检查工作“闭合环”与完整“证据链”。对发现管线存在第三方施工风险或破坏管道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予以坚决打击。

(五)严密汛期安全监管。4月至9月主汛期为矿山尾矿库事故多发时段,各地要提前安排,督促企业做好汛前检查、除险加固、汛期监控、台风暴雨防范、大雨暴雨停产撤人、汛期值班值守等系列工作,重点防范边坡坍塌、山体与排土场滑坡、洪水淹井、井下透水、垮坝溃坝等事故。各企业要编制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必要救援器材、物资设备,做到组织机构、防汛物资、工作措施三落实,同时组织防汛预案演练,确保救援有效。

(六)推广先进技术,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持证生产地下矿山未完成“六大系统”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要暂扣安全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采矿作业;建设项目中“六大系统”必须做到与安全设施、主体工程“三同时”。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目录,各地要对所有地下矿山使用的设备工艺登记造册,逐个企业下发整改通知,按时限淘汰禁止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艺。未按期停止使用的,一律要停产整顿。

(七)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204年要全部完成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无主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治理工程。各地要加强过程监督,项目必须按照批准方案逐项实施到位,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4年底前完成治理、验收任务。加快停用废弃库闭库销号,所有停用废弃库都要闭库处理,对已不存在或经鉴定不存在垮坝溃坝风险的尾矿库及时销号并上报。

(八)推进标准化达标和升级。一是各地要指导推动企业升级达标,204年大中型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全部达到标准化二级水平;特别要推动督促选矿厂全面达标定级。企业未达标或达标过期的,不得颁发安全许可证或延期换证,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标准化逾期未重新评审达标的,暂扣许可证限期达标。二是加强动态管理,按照标准化评分办法说明,标准化有效期内,地下、露天、尾矿库标准化一、二、三级企业相应发生死亡人、2人、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重新评审;小型露天采石场标准化有效期内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重新评审。三是各地要强化标准化审核公告工作,提高标准化质量水平,对“纸上达标”,现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九)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依法依规整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区,及时通过约谈、发函等方式提醒;严肃查处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事故,依法追究行为人和有关部门责任,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6号)规定,督促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排查出隐患建立台帐,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企业内部公告重大隐患及安全风险并向县级安全监管局报备。地方政府或安监部门对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十)经常性督导检查。推动“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自治区安监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暗查或抽查。204年,计划组织对重点市、县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增减许可条件,是否降低标准要求,是否按时办结,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格式文件等,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审批、发证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结合各时段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矿山整顿关闭、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石油天然气管线安全、推广先进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等专项检查。各地区要按照监管执法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配号系统,通过新发、换发安全许可证,完善矿山、尾矿库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信息平台,加大外包施工队伍监管力度;推动县级安监部门建立非煤矿山在线监控平台,并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联网;健全手机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全文公开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开展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级安监干部赴基层开展矿长面对面对话宣讲活动,当场考核、签订承诺书。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0 21: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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