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4篇

第一篇

20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认真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按照上级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20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级纪委全会和县十二届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严明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奋力开创新区时代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4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党委(党组)要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导性、主导性作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始终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进一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注重从党委(党组)的高度想问题,从纪委的角度抓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协要发挥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加强廉政建设。法院、检察院要认真做好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3、实行“一案双查”制度。要加大问责力度,分清党委、有关部门和纪委的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

5、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认真落实《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乡镇纪检干部兼职情况,确保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加强对机关纪委书记的培训,积极发挥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

6、探索实施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派直管。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探索实施县属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派直管工作。派驻(出)机构要对派出机构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强化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支持派驻(出)机构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二、以推进“两重一改”落实为重点,全力服务保障新区主战场建设

7、加强对新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和深化新区行政体制创新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抓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各项改革措施和转变政府职能、“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创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围绕政府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依法行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问题,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8、全力保障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高效落实。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行政监察机关参加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深化重点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实施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廉政约谈和重点工程全程监察审计制度,探索派驻廉洁效能督察组制度,加强对全县重点工程、重点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责任,对竣工联合验收进行扩面提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廉洁、建设高效。

9、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到位。督促做好省市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督促建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清理压缩审批事项,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零收费”制度,探索实施一门受理、多证联办的“一体化”审批服务模式。深化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围绕新区建设实际,加强招投标项目前期审核,建立招投标案件联合查处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三、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主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0、全面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严格教育管理,坚决纠正纪律松驰、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大力实施“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盯牢“庸懒散慢”机关作风问题,盯牢重要时间节点风气问题,盯牢“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常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充分发挥特邀纪检监察员、效能和行风监督员等监督作用。坚持抓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健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制度。督促健全财务预算、核算和审计制度,推进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强化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检查,推动“三公”经费阳光公开。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抓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3、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各种干扰和妨碍新区建设的案件,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群体性事件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注重实事求是地区分改革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界限,鼓励改革者、支持创新者、宽容失误者,切实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加快新区时代发展提供保障。

4、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落实执纪执法部门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增强办案整体合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办案安全风险防控,规范并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审批程序,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配套制度,强化办案全过程监督。加强办案队伍、陪护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安全事故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完善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效应。

5、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加强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加大信访监督力度,完善《信访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建立重要信访问题分析排查制度,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核保管和监督制约职责,开展党纪政纪案件质量检查。

五、以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为基点,科学提升预防腐败成效

6、谋划和落实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制定完成县五年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体系构建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强化全程跟踪调度和绩效评估。

7、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梳理和规范岗位权力,编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排查、评估、防范岗位廉政风险,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进一步深化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逐步扩大公示范围,逐一核查财产申报情况,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8、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涉及民生事项的权力运行公开为重点,把“阳光工程”向党的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拓展,向基层延伸。深化“阳光工程网”建设,实现省、市、县和乡镇四级联网。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目录库和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权力规范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强化督查,加强公开事项、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9、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各项法规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和作风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以党政部门“一把手”为重点,组织开展谈心谈话、述廉评议等教育活动;以“六廉”为主线,强化对新任县管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化正反典型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完善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进职务犯罪案例庭审教育制度化。充分发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政元素,积极开展微电影等优秀廉政作品创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运用和规范群众舆论监督,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

六、以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导向,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

20、深化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后台监管、定期通报和信访投诉等途径,增强“三务”信息平台建设实效。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督促抓好第二批县级审批事权下放工作,推进基层站所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对应、服务对接、资源整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扩容提质为重点,基本完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示范化创建,高标准、高规划推进衢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2、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新一届村(居)监委主任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居)监委成员的履职能力。深化村级财务一年一审制度,全面推行“流水账”式公开。加强对村级集体出借资金的动态监管,严格控制村级投资性资金出借行为,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七、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精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我们的责任观”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新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网格走亲、服务连心”、“八项专项整治”和“六项集中行动”等活动,健全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作风不正、不实和行为不廉等问题;带头严于律己,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在前列,求得实效。

23、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职主业,继续清理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做到履职不越位、监管不错位、问责不缺位。加强县纪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县纪委委员作用。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深化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纪检机关创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大学习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泄漏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调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服务新区、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篇

20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群岛新区建设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贯彻实施办法为抓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更加幸福美好的新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4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监督检查,进一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加强对遵守党章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执行力建设,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2、全力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对中央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推进新区建设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全县重大工程、重点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全程审计及廉政约谈等制度。三是围绕政府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依法行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当行政、违法行政。

二、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贯彻实施办法。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从自身做起,从具体的小事做起,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4、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深化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一线工作法等载体,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认真解决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以及“中间梗阻”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改进调查研究和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上网行为实时监控和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严格执行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通报和处理力度。

5、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工作,强化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三公”经费公开,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注重体系推进,进一步拓展源头防腐的工作领域

6、谋划和落实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制定完成县204—20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体系构建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强化全程跟踪调度和绩效评估。同时,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和防控的能力,不断提升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抓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8、进一步加大源头防腐的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省市审批事权下放的承接落实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三级联动”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深化招投标中心建设,强化对审批办证和招投标“四项交易”活动的实时监察,完善招投标信息系统和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财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四、注重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

9、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乡镇、县属单位“一把手”廉政承诺活动,继续以“六廉”形式,强化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入实施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政基本法规测试制度。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县警示教育基地和罗家岙边防派出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探索廉政文化进工程、进医院工作。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和《今日》以及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着力提高网上舆情应对能力。

0、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贯彻《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事权、财权、用人权的监督,建立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程基建、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县管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工作,探索建立县属单位中层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继续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动态监控、实时预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教育招生、医疗服务用药等阳光监管工作。

五、注重依纪依法,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健全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3、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先行先试。按照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干扰和妨碍新区建设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要把服务保障新区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先行先试,宣传大干实干苦干巧干的“四干”精神,倡导党员干部敢担当有作为,严格区分改革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与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的界限。

4、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上互动式接访平台和“三诉合一”工作机制,健全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推行信访公开听证,严格执行《县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办法》。规范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强化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纪律执行的严肃性。

六、注重专项治理,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5、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中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的查处,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等行为,深化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健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6、认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考录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科技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7、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专项活动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继续办好“行风热线”直播活动,进一步开展涉企涉农减负阳光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注重深化拓展,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8、整体推进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以“评星晋级”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基层廉洁工程”。

9、推进基层“三务”公开。完成以便民服务和村务、财务、基层党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监督实效。积极开展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村务公开示范点等“多点联创”工作,着力推进乡镇招投标中心和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村级财务一年一审制度。

20、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注重发挥村监会成员的“四员”作用,完善县纪委科室联系乡镇和乡镇纪委委员联系行政村的“双联系”制度,试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办法,吸收优秀的村监会主任为乡镇纪委兼职委员。

2、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扩容提质为重点,加强县乡行政服务中心、基层站所与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接,进一步增加便民服务项目,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22、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村级接待、村干部外出参观考察、通讯话费报销和工资报酬等规定,加强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

八、注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2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贯彻实施办法,坚持用铁的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到推进群岛新区建设中去思考,主动融入、主动服务、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4、加强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各项任务,推进县属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探索县属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垂直管理体制,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强化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三篇

204年,全市党风室工作按照委(局)年度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廉政准则》、基层党务公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党风工作水平,为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决维护政治纪律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加强对遵守党章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尤其是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贯彻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治理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股权激励和职务消费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保障群岛新区建设

围绕中央和省委支持推进新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加强对市委《若干意见》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新区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各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营造新区建设创业创新、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党内监督,制约权力运行

加强党内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市直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基建、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决策行为。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深化县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核查、公示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深化党务公开,巩固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成效。

五、立足源头防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制定204-20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细则,加强责任分工和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有序开展。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强化全程跟踪和绩效评估。深化科技促建,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防控的能力,构建具有舟山群岛新区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为抓手,强化责任分工、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创新考核评价办法,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深入排查廉政风险,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动态监督、实时预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化干部人事、财政、投资及司法等体制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六、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制止奢侈浪费

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工作,强化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因公出国(境)部门联合监管平台,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有效防止反弹。

七、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优秀村务监督员”,充分发挥村监会“四大员”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三资”交易平台建设,依托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立渔农村“三资”四级实时监控系统。加强村干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工作督办和问题查处力度。开展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村务公开示范点等“多点联创”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到年底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国有企业、城市社区、高等学校以及科研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防治腐败的途径和办法。

第四篇

一、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的意义

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使机关行政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使环境执法人员依法监察,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增强法纪观念,保持清正廉洁;使环保审批人员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使环境监测人员树立科学的监测态度,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为我县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明职责、查风险、筑防线”为主题,以“编制情景案例”为载体,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使干部职工明确岗位职责、知晓岗位廉政行为规范、规范岗位权力运行,并把岗位廉政的要求转化为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方法步骤

本次岗位廉政教育共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4年5月中旬开始,9月3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4年5月中旬)

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教育措施。同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去,确保岗位廉政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8月)

、廉政风险动态排查。结合我局行政职能转变、中层干部调整和预防腐败新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单位、内设机构和个人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信息库建设,突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按要求填写《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统计表》,于6月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2、编写廉政情景案例。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岗位职责和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选取最具有代表性、最容易触犯的廉政风险点,编写情景案例。案例情节必须与本职岗位有联系,最好是亲身经历或者周围发生的,也可以根据社会现象虚构。各科室、直属单位至少选送个情景案例于7月0日前报局纪检组。同时,开展廉政情景剧评选,选送2个优秀脚本于7月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3、强化岗位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保系统岗位廉政教育读本》和省环保厅编写的《廉洁从政宣传指导手册》;开展岗位廉政情景案例分析讨论活动;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每人撰写篇心得体会。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在排查风险点、岗位廉政情景剧创作的同时,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重要抓手,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完善每个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不断充实完善岗位廉政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于9月30日前将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总结报县纪委党风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对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把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具体抓,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纪检组负责协调推进,形成上下一致、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要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环境行政审批权、环保行政处罚权、环保资金项目安排权、环境执法稽查权、环境监测权、排污收费权六项权力岗位的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的防控,切实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注重实效。做到“四个结合”,把岗位廉政教育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02 23: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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