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规范市场经济工作方案4篇

第一篇: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加强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行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引导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依法严厉查处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杜绝无照经营存在的各种隐患发生,使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整治重点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4〕5号)的规定,重点对未取得经营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查处。

四、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要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的本质特征以及其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不利影响,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要以工商所为单位,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对辖区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2日)。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对无需经过审批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的,通过教育督促,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限期不办、屡查不改的无照“钉子户”,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要把集中整治与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3日至7月23日)。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县局将于7月7日对“百日行动”进行集中督导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记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法律法规和“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倡导合法经营,以起到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的目的,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市场巡查和属地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督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内部协作,做到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要主动向所在地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所在地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原则,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四段式”执法模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篇: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市级、县级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着力在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突出工商工作亮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突出特色,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努力达到“三好一高有亮点”的创建目标,即“廉政氛围好、监督机制好、干部作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一)廉政范围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建设阵地,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监督机制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选拨任用干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公开透明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三)干部作风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存在的问题,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引导督促全局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确保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群众满意度高。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范刁难勒卡问题的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系统“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

(二)创建实施阶段。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借鉴学习204年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参与到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择优选点,精心培育。县工商局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总结提升,继续争创市级示范点培育对象。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注重把那些整体工作好,并在一项或几项工作中具有鲜明特色、亮点的工商所纳入县级、基层示范点培育对象。筛选出来的县级、基层示范点,经局党委批准后,由监察室按要求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结合,整体推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创建与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局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起来,与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促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教育干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等途径,积极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4、创新裁体,扎实推进。确定的创建示范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路,搭建栽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网络、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栽体,因地制宜地向社会公开党务、政务工作。二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示范点建设。

5、抓好落实,强化督导。各示范点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培育措施,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培育中注重总结提升,查缺补漏,整改问题,逐项完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工商局“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继续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上报的示范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及时调度掌握创建情况。

(三)自查迎查阶段。

各示范点要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资料档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地通过考核和验收。

四、组织领导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是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既带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也保障干部队伍的纯洁,促进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及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第三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抓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党委审查批准,法制科要为局党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等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由法制科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把省局下发的执法权力目录、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及职责通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县工商局党务政务公开系统对外公布。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需经局党委批准后,方可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法制科备案,由法制科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公布。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法制科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行人性化、柔性执法。四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按照鲁政发[204]5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及时精简、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制度、住所登记、名称登记、经营范围、年检制度改革,对登记管辖、登记流程、“多证联办”实行便利化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工商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工商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局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简政放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作用。积极参与,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配合县法制部门推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五)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省政府今年出台《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召开全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4年“行政程序深化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月中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月下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县局法制科提交书面报告。年底,局党委将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情况将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规范工商局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篇:工商局四德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倡树一批道德模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身边榜样学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切实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形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以“爱”为核心,实施“爱德”工程,弘扬爱心,突出“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心系群众、创先争优、服务发展、提升形象”为重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相互关心关爱,自觉维护工商形象;改进工作作风,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热心公益事业,带头奉献社会,积极参与县里组织的文明交通、文明乡村、无偿献血、关心困难群众、关爱留守儿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多为群众解难题、谋福祉。

(二)以“诚”为核心,实施“诚德”工程,树立诚心,突出“忠诚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待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突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十百千”工程,不断提升工商部门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在各服务窗口开展诚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是品牌、诚信是资本”发展理念,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货真价实、热情服务、公平竞争。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大力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深入开展“无传销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放心店”创建活动,发挥百名食品安全社会督查员作用,推进消费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市场、进社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以“孝”为核心,实施“孝德”工程,倡导孝心,突出“生活保障、精神慰藉、敬业回报”,深入开展家庭美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敬老爱老成为自觉行动。开展“我向父母献孝心”家庭实践活动,提高赡养父母标准,定期帮父母洗澡,定期带父母理发,定期帮父母做家务,定期带父母检查身体,经常陪父母吃团圆饭、参加文体活动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为老人献爱心、办实事”活动,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订一本杂志、做一次体检、开展一次座谈、进行一次节日走访慰问,对因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探望,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

(四)以“仁”为核心,实施“仁德”工程,培育责任心,突出“知荣辱、懂感恩、尽责任”,深入开展个人品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对待工作、对待社会,明确在家庭、岗位和社会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和衡量标准,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加强执行力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人际关系和谐行动,在家庭中讲平等、重亲情,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单位里讲协作、聚合力,加强内部团结,展示队伍形象;在社会上讲礼仪、守秩序,增强公共意识,遵守公共秩序,努力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责任、有纪律的好干部、好成员、好公民。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阶段(204年3月)。按照县里责任分工和活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签订责任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辟宣传专栏、开展讨论交流、成立道德讲堂、传唱《四德歌》、设置“四德”格言和屏保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四德”工程建设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到“四德”工程建设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4年4月至204年0月)。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组织演讲比赛,撰写个人心得,公开岗位承诺,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活动,挖掘、培养、推荐“四德”先进典型,利用新闻载体,广泛宣传报道。

(三)总结提高阶段(204年月至204年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提高。探索建立“四德”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运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为工商事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魅力幸福新提供思想保障,凝聚道德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县局成立“四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协调。各科室所要根据县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选准突破口和结合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工商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册、宣传栏、文化展厅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倡树先进典型,弘扬文明新风。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积极推选爱德、诚德、孝德、仁德四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县“四德”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推荐上报相关先进典型。

(四)强化监督考核,务求活动实效。将“四德”工程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奖惩分明,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29 12: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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