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2016年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川委办〔206〕3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办的相关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

工作目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7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5个;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0人;力争将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工作措施:

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所的职能作用,全面掌握我县企业空缺岗位,积极主动收集县外、州外好的企业用工信息,并以各种方式进行发布,推荐各类求职人员到企业就业。

2按照省、州就业援助政策文件规定,扎实推进就业援助政策落实。

3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尽量按照其求职意愿进行推荐就业。

4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与财政、农行联系。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工作目标:全年建立4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促进8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203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

工作措施:

准确掌握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及专业,并针对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建立4个见习基地,通过见习让他们学习工作经验,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通过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各种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目标:全年完成品牌培训00人;职业技能培训54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40人;创业培训50人;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400人。

工作措施:

与县内各大企业、宾馆饭店联合起来开展在岗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就业技能。

2结合我县旅游业、开展乡村旅游,厨师,挖掘机,手绣制作,汽车驾驶员,酒店服务,客房服务等技能培训和农劳品牌培训,让广大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3通过各乡镇调查掌握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对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

二、项目资金

(一)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安排州就业专项资金40万元)

农民工在岗培训资金,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解决,不足部分在争取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2利用就业专项资金印发各类政策的宣传手册,让各类求职人员、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3小额担保贷款资金80万元由农行、信用社承担。

4残疾人培训8万元由省、州、县级资金安排解决。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排6万元州就业专项资金)

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6万元由州就业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三)加强技能培训

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在州局下拔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2品牌培训96万元,由州级下拨资金安排解决。

3技能培训所需资金,由培训工种不同,培训补贴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资金也无法确定,各项培训补贴资金都是在州局下拔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16 2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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