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强化”专项行动方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重点围绕“项目化推进、常态化问责、刚性化执纪”,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扬起责任追究“牛鞭子”,督促各党(总)支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落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主体,实行项目化推进

、派发“季度工单”。根据上级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派发街道党工委2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

2、细化“三项清单”。各党(总)支部要根据党工委派发的“季度工单”,结合本地本单位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进一步细化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

3、强化过程监管。突出动态管理,细化分解责任指标,督促指导党(总)支完成一项、录入一项,做到处处有痕、件件留印,街道纪工委负责实时监督,定期通报。

4、强化巡察监督。贯彻落实巡视《条例》精神,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访谈、信访调查等方式,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巡察方向。突出巡察重点,选择问题反映强烈村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开展巡察监督,进行廉政“体检”,着力查究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权力制约监督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二)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常态化问责

、突出责任追究重点。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巡察监督和其他专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问题,以及落实季度工单、权力制约监督等制度文件落实不力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责任追究的重点。

2、深化“三查”工作机制。坚持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坚决把责任追究“抓手”硬起来,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查处的案件进行“大起底”,全面深化“一案双查”普查机制、责任倒查和多案追查“三查”机制,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3、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坚决把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用实用好,把管党治党落到日常工作中,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问责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

4、规范流程扎口管理。责任追究工作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问题呈报表》、《决定书》、《建议书》、《登记表》、《申诉表》,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不断释放越往后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强化责任担当,实行刚性化执纪

、深化“两为”整治。紧紧围绕全街道中心任务,立足职能定位,强化履职监督,为党工委、街道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民生实事顺利实施保驾护航。持续扎实推进“两为”专项整治,坚决问责乱作为,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严惩廉而不勤、懒政怠政行为,推动廉而有为、廉而能为。

2、常态严纠“四风”。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定期通报曝光警示提醒,形成执行制度不走样、监督检查不间断、问责曝光不手软的作风建设新常态。持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督查行动,盯住节日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持续加大暗访检查、专项督查力度,从严查纠公务接待由明转暗、会议费使用造假变通、公车改革变形走样、奖金津补贴发放巧立名目等“隐身”和“变异”问题。

3、坚持执纪为民。制定出台加强街道、村居正职权力制约监督实施意见,组织实施“百村轮审巡察”强基行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挂图作战、挂牌督办、直查快办。对村长(村支部书记)、所长、站长、校长、院长等“小五长”“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执纪“亮剑”行动,重点查处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拨付和发放、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环节中的突出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民生项目资金,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

4、提升纪律审查水平。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诫勉谈话,给予关爱提醒。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打击,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党(总)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三个强化”专项行动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紧紧抓住细化分解、推进落实、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街道纪工委要加大对“三个强化”专项行动的跟踪督查,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工作实。

(二)强化责任传导。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强化”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每月20日前,要将“三个强化”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责任追究情况报街道纪工委。

(三)强化长效管理。各村(居)、各单位既要对照目标任务,创新工作载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又要着眼长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对工作中发现、查处的问题及时研判,查找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12:07:41
上一篇:2016年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方案
下一篇:盐务局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网友评论《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强化”专项行动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