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根据仁府办函〔205〕3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雾霾污染防治的要求,按照市、县政府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强化联动,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确保4月至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被省、市、县、巡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20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自觉性。

把秸秆禁烧与雾霾防治结合起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做到每社和村人口集中点张贴《县政府通告》;二是每村书写秸秆禁烧标语不低于两幅;三是利用广播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宣传,镇政府将组织宣传车在村组巡回宣讲;四是务必开好群众会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秸秆禁烧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农作物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二)强化责任,狠抓四包。

一是狠抓“四包”责任落实。实行镇村社干部四包责任制,即在4月20日—6月30日、8月5日—0月30日重点禁烧时段,实行镇领导包片(每个党委成员包两个村为一片),驻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社干部包户的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防死守不烧“第一把火”。二是镇纪委、安办、产业办、每日值班组和派出所等组成禁烧联合巡查组,禁烧重点时段每天到各村社巡查。各村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组,并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做到天天有干部巡查。禁烧期间,每天下午7: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禁烧工作推进情况。

(三)以用促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职,推进和强化秸秆综合利用。要派出人员到各村进行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村进行秸秆腐熟还田示范点建设,抓好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推广青贮技术和生物发酵技术及零排放健康养殖技术,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环保的党委委员、分管农口的副镇长和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纪委、安全办、产业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派出所负责依法对违法秸秆焚烧且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各村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头抓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县政府要求,各村将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列入“一事一议”项目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经费,合理安排资金,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督查组每周对各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督查,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斑(黑斑)必究。凡被镇督查组发现以下情况,扣四包责任人绩效考核和工作性津贴:焚烧点处,2000元,焦斑一处200元。凡被县级及以上督查部门(含媒体)通报或曝光,严格问责,按照“每处焚烧点万元”的标准在各村公共运行经费或办公经费中核减,该村主要负责人书面向镇政府述职,单位年度环保工作专项考核分值为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5-20 1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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