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敛财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粮食部门实际,特制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乔迁提拔、子女升学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狠抓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歪风邪气。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使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好转,以良好党员政风带民风社风。

三、方式方法

、加强宣传教育。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和市委的具体规定,学习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婚丧事务简办新办和勤俭办一切事务的意识,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2、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切实抓好整改。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本实施方案下发以后,要对本单位党员干部以婚丧嫁娶等名义,有宴客倾向的,通过电话通知、当面谈话、责令停办等方法予以及时制止。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重点查处。要健全完善制度,要建立健全事前事后报告制度,完善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加强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在市粮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具体统筹负责,各支部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制度等重点环节。对出现本单位党员干部违规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建章立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21 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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