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同县总工会协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范围:县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石场)、餐饮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主要工作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按照法律法规支付职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徼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活动。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违返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查处,执法检查小组由县人社局和县总工会抽调人员组成,并负责对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同时,对重点单位进行跟踪查处,确保检查活动成效。

(三)分析总结。要对捡查巡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做好书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作用,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摸清本地企业用工情况,特别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严肃查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和实施长效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预警预测,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的同时,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等,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07 15:15:03
上一篇:推进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下一篇: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网友评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