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及时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工作真实性核实。

4十一大类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具体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5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每乡镇抽查2-3个村卫生站)。

6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兑现情况。

二、督导方法

听取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

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普通居民档案和专病档案存放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免疫规划疫苗保障供应、安全接种及时效性;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准确和及时情况、兑现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发放情况等级。

3现场调查:上户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走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满意情况。

4向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检查结果和建议。

三、督导时间

0月—月份开展年终考核和年初工作督导;

22月—3月份对公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35月—6月份对公卫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48月—9月份对全年公卫工作开展情况和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导。

四、检查组成员

督导检查由县公卫指导中心具体实施,县卫生局领导带队,卫生局相关股室、县卫监大队、县疾控中心、县保健院、抽调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等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工作,认真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年版)》推进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

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自查,将附件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督导表一和表二中的督导内容落实情况如实填写完整,以备督导组检查核实。卫生局将根据检查督导情况,对项目工作落实较差、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减公卫平常工作分值以及将检查情况进入年终项目专项考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7 23: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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