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及乱占乱建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乡内建筑管理,规范建筑秩序,提升形象,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排查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使本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经党政办公会决定:成立排查乱占乱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排查目标

、乡内各类建筑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坚持以安全第一为工作指导。

2、禁止沿主次干道两侧各类建筑改变原建筑结构擅自在屋顶重建。

3、禁止在天燃管道上和高压线下及河道两侧修建房屋。

4、临主次干道两侧各类建筑物上的安装的雨棚,影响乡容乡貌的一律拆除。

5、临主次干道两侧各类建筑物立面各类广告、招牌不规范,不合符设置标准的,强制拆除。

6、严禁建筑材料和建渣占道,同时建筑工地必须与道路隔离。

7、严禁批甲占乙,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非法乱建现象。

8、严禁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乱建房屋。

三、主要职责分工

一是环境整治办负责整治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二是执法监察队负责对建筑市场的摸底排查,按照整治目标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整治活动;三是经发办负责审批建房时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出现。四是村干部严格监督各类非法乱建行动,一旦发现将及时报乡经发办,并按政策程序给予处理。

四、工作措施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积极宣传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长期性,各建筑工地要充分营造氛围,配合搞好整治工作,典型事件将坚决予以曝光。

3、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做到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并具体负责组织施工现场自查和配合领导小组抽查工作

4、认真做好自查和现场督查工作,每周各村自查将不得少于一次,各单位也要认真自查,特别是对已明令淘汰和不符合国家主业标准的建筑材料及假冒伪劣产品,要坚决清出建筑工地。

5、各参加机构人员必须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确保安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4 21: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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