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的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6起典型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非法违法施工仍然存在等突出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限及内容

此次大检查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4日-30日)

各学校要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好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7月日-8月20日)

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联系股室参与,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一是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的检查,查看是否有下沉、变形、坍塌的可能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坚决取缔少先吊等未经检测合格的简易吊装设备。三是加强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方面的检查。四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检查,坚决取缔已淘汰的竹木脚手架。五是加强施工用电的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的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电线,严禁乱接乱拉。六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尤其要加强对带有保温材料的建筑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七是加强高空作业、违规操作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八是对特种机械设备安拆人员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起重机械坚决查封,对违法违规安拆、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及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九是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做好汛期施工安全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施工安全。十是对施工资质、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对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要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对未办理建设手续或手续不齐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日-8月3日)

各学校务必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危险部位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抓好本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检谁负责。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批、后建设,谁的业主谁负责。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两断两停”(断水、断电、停工、停休)的办法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该报请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报请有关部门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该报请有关部门处罚的从重处罚,该报请有关部门清理出建筑市场的坚决逐出建筑市场。各项目业主学校是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力量,对施工现场严查重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并限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4 21: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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