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饮水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程实施方式和原则

(一)实施方式

204年“饮水难”工程项目采取由乡政府组织受益村实施、政府补贴的方式。工程中的主要设备材料(饮水管材)由县政府集中统一采购后,再由县水务局统一发放到各项目实施村,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由各受益村投工投劳自行完成;水池建设、饮水管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由各项目村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二)实施原则

项目乡人民政府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县水务局下发的《施工图设计》和《县204年“饮水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内容及政府补助控制价》相关要求实施。

2项目乡人民政府在组织受益村民埋设饮水管时,要严格控制在冻土层以下,水沟至少挖2米深。

3各项目实施村在实施工程时,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报监并完善资料,该资料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和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验收工作

(一)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赢具备以下条件: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工程运行使用良好;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各专项验收已通过;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已制定相关运行管理维护制度,落实管理维护人员;工程资料齐备并按要求归档。

(二)验收程序

项目乡人民政府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使用村(组)和村民代表进行初步自查验收并对工程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和填报。

2初步自查验收合格且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乡人民政府向行政主管部门(县水务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行政主管部门待申请报告批复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随机抽取项目乡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完成。

(2)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3)检查历次验收、专项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4)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5)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

(6)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7)检查工程投资、财务管理情况。

(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已制定相关运行管理维护制度,落实管理维护人员。

(0)工程资料齐备并按要求归档。

4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5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三、补助拨付方式及要求

工程款以乡镇为单位分三次支付,由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统一管理和支付。以项目乡镇为单位,工程全面开工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作为工程的材料款(包括管道安装、水池建设、阀门及阀门井的配套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实际验收工程量)的65%;竣工验收2年后支付其余的5%。

工程款支付由监理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支付。

四、其他要求

(一)由于此项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工程饮水管及配件的发放方式是通过项目乡镇发放到各项目村,所以部分项目乡镇测量内容与现场数据难免存在误差。项目乡镇在竣工验收之前务必将下发到各项目村的凭证(领条)等材料复印后送至县水务局。

(二)拨付工程价款的相关工程量以现场核实为准,未按设计图施工和施工未达到设计标准的构筑物不予验收和工程价款拨付。对工程内容有调整的,按照实际竣工验收的工程量进行验收、拨付工程价款。

(三)各项目村在第二次工程款拨付前,要将未使用完的饮水管材无破损的退还到县水务局,运费由各项目村自行承担。对不退还饮水管材的项目村组,将从工程价款中扣除饮水管材价款及运费。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02 14: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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