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开展五进活动工作方案

人防(民防)宣传教育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深化人民防空战备职能的重要保证。为做好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防建设的良好氛围,推进人防(民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媒体、进社区、进企业(简称“五进”)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人防工作“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重要作用,紧扣防空防灾两大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防特色,体现时代要求,按照“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围绕“两强一优”(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增强公民的防空防灾知识技能,优化人防发展环境)的目标,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公民国防观念、战备观念和人防意识、防空防灾技能,教育、引导和团结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民防空建设。

二、宣教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国际国内军事安全形势和重大自然灾害规律,大力宣传国家、省、市人防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防空防灾、防核防化、公共安全等知识,广泛宣传人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思路、新知识、新技能。利用3月日国际民防日、5月2日防灾减灾日、9月3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8日防空警报试鸣日、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全民国防教育日、2月3日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时机,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宣传方法,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一)进学校。将人防教育与国防教育相结合,以每学年为一周期,将人防教育纳入城区中、小学教学计划,做到教师、教案、教材、课时“四落实”,通过军训教育、学科渗透、知识讲座、主题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技能训练、防空防灾演练、展板宣传等形式,让学生知晓人防(民防)应急知识,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二)进机关。将人防教育与领导干部培训相结合,依托党校每年组织开展2—5次人防知识讲座;将人防工作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人防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观人防设施;不定期组织人防法规知识考核、知识竞赛等活动,从而达到干部带头理解、支持人防工作的目的。

(三)进媒体。在政府网站、人防简报等媒体上传防空防灾知识,及时发布人防工作动态;利用市广播电视台,播放人防科教片,扩大人防影响和覆盖面。

(四)进社区。将人防教育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依托社区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培养骨干、示范带动,在社区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活动;发挥基层人防工作站、社区人防联络站作用,通过设置人防知识宣传栏、发放防空防灾知识材料等开展宣传;发挥社区文艺宣传队作用,编排人防宣传节目,增进广大城区居民对人防知识的了解。

(五)进企业。将人防教育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在重要目标防护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选2—3家企业,对接企业文化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指导企业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组织防空袭演习演练,使企业员工掌握基本的“三防”常识,提高自救和抢险救灾的能力。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进行总体指导,协调市电视台、报社等媒体积极开展人防(民防)知识宣传,营造人人支持人防(民防)工作的宣传舆论氛围。

市委党校:在全市干部培训中设置人防(民防)知识授课内容,将人防最新动态、人防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等传达到干部中,营造党政机关及基层干部理解、关心、支持人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民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制作提供相关宣传展板、宣传资料,会同市委宣传部、督查办负责对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及社区、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验收。

市教科局:负责做好全市学校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学校开设人防教育课程,落实教师、教案、教材、课时等工作,对学生进行人防(民防)知识教育及防空防灾技能训练;抓好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力争创建一批人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抓好本单位、系统干部人防(民防)知识教育、本辖区人防(民防)知识教育宣传,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村(社区)落实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人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督查办、人防办、教科局、住建局、经信局、党校等单位为成员。各部门、乡镇(办事处)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方案,确保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参与人防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细化方案,创新形式,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将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纳入全市人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委宣传部、督查办、人防办负责对各单位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开展好、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实、成效不佳的单位进行考核通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07 15: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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