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众安全感及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增加群众幸福指数,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现结合德综发〔204〕2号文件和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任务

单位确保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走访到位,对本单位及干部职工家庭固定电话摸底登记。

二、实施方式、步骤

开好会议。立即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开好一次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工作会议,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

2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人防网站、液晶屏幕和条幅等宣传方式,充分介绍我县政法综治战线为创建和谐平安所做的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率。

3电话摸底。在往年已报固定电话的基础上,对单位干部职工新增固定电话或手机与固话捆绑户进行重新摸底,对已取消原有固定电话更新登记。

4组织走访。单位每位干部职工与每位拥有固定电话家属见好面,做好宣传、走访工作,告知省民调中心抽查形式及应注意事项。其次提高见面效果,干部要静得下心来听取群众内心话语,沉得下去接收群众意见、建议,甚至牢骚、批评,虚心接收群众填写的《公众安全感调查表》。

5开展巡逻。我办按照县里统一安排,坚持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义务巡逻。

6落实整改、意见建议反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目的是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果解决了群众所遇的困难、化解其心中矛盾,公众安全感及满意度自然会上升。对摸查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分析,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办理的,要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再次上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告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绝不能有视而不见、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三、有关要求

组织领导。我办成立黄参霖主任为首的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积极开展宣传和走访活动。

2、督促检查。县政法委由县综治委牵头成立四个督查、抽查组,实行二轮督查、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轮督查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6日之前,督查各单位研究部署、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方案、人员分片包户、电话摸底、宣传走访及治安巡逻情况;

第二轮督查、抽查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之前,督查意见收集和整改反馈情况,入户抽查固定电话。

四、督查结果及运用

四个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于阶段性督查、抽查完成的次日报县综治办,由县综治办形成督查通报,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乡镇序列及综治责任单位序列进行排名,对督查通报排后三位的乡(镇、场)和排后五位的综治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入户抽查0户、电话抽查0户各有2户未宣传走访的乡(镇、场)实行综治黄牌警告,对综治责任单位连续2次排后五位实行综治黄牌警告,对拒不执行“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活动”安排,两次督查皆无实际行动的,列为重点管理。此次“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活动”督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评分依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5 21: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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