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五清查五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正风肃纪的要求,现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五清查五整治”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瞄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从一开始就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向痼疾沉疴出重拳,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列举的“四风”问题的25种表现、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的37条问题以及我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重点开展以“五清查五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一)集中清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农医账户清零,落实危旧土坯房改造等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村(居)干部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为群众办事收好处费、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清查整治服务窗口办事不便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镇村便民服务站服务不正常,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三)集中清查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和违法用地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未经规划审批的违法、违章建筑,包括未办理规划“两证”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的;未办理规划“两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违反规划批东建西的;违反规划禁止规定的;改变规划擅自加高建筑层数的等。未经批准的非法占地行为,包括将已批准的安置地转让给他人建设的;以租赁土地(林地)为名进行非农建设的;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红砖厂、砖瓦窑、挖沙、取土占用耕地的;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等。

(四)集中清查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暗箱操作”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指定服务机构、工程队伍,强要项目,导致“豆腐渣”工程等突出问题。

(五)集中清查整治镇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圩镇“三乱”,镇村垃圾随意倾倒、街面随意摆摊、公厕少而脏和圩镇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拟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22日—5月30日)

各党支部拟定具体整治方案,报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同时加强宣传,营造“五清查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把“五清查五整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迅速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公开公示阶段(5月30日—6月20日)

各村居两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五清查五整治”的主要内容,逐项查摆,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查实存在的问题。针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两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通过公开栏、宣传栏等平台,对两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监督检查、考评验收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根据两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公开公示、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镇各督导小组负责对所督导村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党组织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镇活动办对“五清查五整治”专项整治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责成“补课”,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通报。各村居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各党支部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专项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具体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3 17: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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