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2016年调研视察报告:我县基层协商民主的成果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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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206年调研视察报告:我县基层协商民主的成果与建议

  近年来,在中共桐庐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与全县各层面的社会组织和力量,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新载体,着力在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上下功夫,我县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有平台。搭建信息收集平台,打造委员履职平台,拓展民主协商平台等举措得力,鼓励各乡镇(街道)政协工委以民主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民情访谈会、重难点问题办理协商会等形式,做到重大事项协商在前、重大民生参与其中、社会事务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有组织。深入挖掘和培育下杭社区“物管协调工作站”等基层自治组织典型,切实加强与社团组织的联系联动,在不同层次开展协商行动。通过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县政协民主议政会、政情交流会、视察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公民通过自由平等的对话、讨论等方式,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务的管理,不断提升公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有制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相继出台或转发了《中共桐庐县委关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试行)》(x委[206]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意见》(x委〔204〕x号)等文件,从制度层面对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加以细化、具体化,增强了制度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有样板。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特色,结合形势发展,积极探索实践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新载体,逐渐走出了一条有特色、有成效的新路子,形成了一些可借鉴、可推广的新模式。

  有成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协商成果在推进我县各项重点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得到了有效运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之余,县政协从基层协商民主该项工作的推进中获得了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协商民主必须培育公共精神、协商民主必须发挥各界社会组织作用、协商民主必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等启示。

  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基层协商民主这项工作,县政协也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坚持把协商民主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常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基层协商民主在推进我县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始终把基层协商民主作为我县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高水平建成美丽中国桐庐样本的重要载体,持之以恒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坚持把协商民主的成果应用作为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做好协商成果的转化,是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协商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党委政府要将基层协商民主工作作为单独的一项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并根据协商内容、层次的不同,科学设定协商对象、协商载体以及协商意见的处理时限和要求。

  不断提升协商民主内涵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商要做到选题准、情况明、研究深以及因地制宜,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必须要立足自身实际,在不断尝试、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一套符合自己的协商模式和载体,确保基层协商民主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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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2-09 1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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