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在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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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在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方案

&bsp;&bsp;&bsp;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字〔208〕x号)、《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208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在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三禁字〔208〕x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字〔208〕x号)精神,切实做好208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县中心城区禁燃祭品、禁燃鞭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bsp;&bsp;&bsp;一、目标任务
&bsp;&bsp;&bsp;中元节前后(8月5日至25日),在县城中心城区内的街、路、巷、广场、公园、江岸河堤、社区公共场所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倡导群众选择“鲜花替烧纸、丝带寄哀思、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集体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和现代追思活动祭奠故人。
&bsp;&bsp;&bsp;二、集中管控时间和范围
&bsp;&bsp;&bsp;(一)时间
&bsp;&bsp;&bsp;8月25日3:00至2:00为集中管控时间。
&bsp;&bsp;&bsp;2集中管控之外的其他时间,由有关单位按照按照本次新确定的范围,转入正常值守,做好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
&bsp;&bsp;&bsp;(二)范围和责任分工(各片区责任范围见附表)
&bsp;&bsp;&bsp;在做好城区“三禁”的同时,向农村延伸。中心城区的重点管控区域和责任分工如下:
&bsp;&bsp;&bsp;白凤片区。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人:蒋金明。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烟草公司、县城投公司、县国税局、县中国银行、县人民银行、县市监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档案局。
&bsp;&bsp;&bsp;2浅水湾片区。牵头单位:县人大办。责任人:樊平安。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工商银行、国家统计局泰和调查队、县人大办、县建设银行、县农发行、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供销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诉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房管局。
&bsp;&bsp;&bsp;3上田片区。牵头单位:县政协办。责任人:陈燕。责任单位:县汽车站、县政协办、县盐务局、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妇联。
&bsp;&bsp;&bsp;4中山片区。牵头单位:县委zd委。责任人:谢贵何。责任单位:县委zd委、县委农工部、县商业局、县农业银行、人保财险泰和支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粮食局、县农商银行、县中医院、县旅游局、县科协、县公路分局、县人防办、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工信委、县卫计委、县海事处。
&bsp;&bsp;&bsp;5澄江片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人:陈国强。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民医院、县人武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寿泰和分公司、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联通公司、县国土资源局、邮政泰和分公司、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国有物质运营公司、县环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bsp;&bsp;&bsp;6快阁片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人:邓和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含县文联)、县委党校、县水利局、泰和中学、县农业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
&bsp;&bsp;&bsp;7西昌片区。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人:龙珠。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总工会、县纪委(监委)、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新华书店、县科技局、县工商联、县文明办、县老干部局、县民宗局、县商务局。
&bsp;&bsp;&bsp;8文田片区。牵头单位: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孙学钊。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法院、泰和职中、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广电网络公司、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检察院、县移动公司、县交通运输公司、泰和火车站、县接待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台办。
&bsp;&bsp;&bsp;9工业园区片区。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刘世炳。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史志办、团县委。
&bsp;&bsp;&bsp;(三)工作职责
&bsp;&bsp;&bsp;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督促本片区责任单位“三禁”工作到位,收集本片区各单位工作情况。
&bsp;&bsp;&bsp;2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按照责任区域路段,做好范围内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的引导、劝阻工作,服从牵头单位的组织领导,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bsp;&bsp;&bsp;3有关村委会、各社区工作职责:城区范围内的澄江镇北门村、东门村、西门村、南门村、月池村、官溪村、文田村、桂花村、各社区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工作,发放一封信,张贴公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三禁”工作。
&bsp;&bsp;&bsp;三、工作举措
&bsp;&bsp;&bsp;(一)积极动员部署
&bsp;&bsp;&bsp;8月0日至8月5日,各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208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在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任务。
&bsp;&bsp;&bsp;(二)广泛深入宣传
&bsp;&bsp;&bsp;张贴公开信。8月0日至7日,澄江镇各有关村、各社区要发布“致城区居民朋友们一封公开信”,并组织人员在公共场所、社区、各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市、区各单位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
&bsp;&bsp;&bsp;2加强宣传。在8月8日至25日期间,澄江镇有关村、各社区及各单位要通过悬挂标语、宣传车巡回广播、公交车和出租车滚动宣传等方式,以及网络、短信、微信等平台,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新闻媒体要循环播放“三禁”公告,加强舆论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bsp;&bsp;&bsp;3活动引导。澄江镇各有关村、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文明祭祀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在社区举办集体共祭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祭祀”主题活动,引导孩子成为文明祭祀的传播者;发动在职党员与社区工作人员联合上门入户,送发《致市民朋友们一封公开信》,切实做到文明祭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bsp;&bsp;(三)抓好源头治理
&bsp;&bsp;&bsp;从8月上旬开始,由县公安、民政、市监、城管等部门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整治活动,依法查处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行为,收缴销毁非法丧葬用品。
&bsp;&bsp;&bsp;(四)抓好实地管控
&bsp;&bsp;&bsp;制定管控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管控预案,明确值守路口、人员分布、后勤保障等措施。
&bsp;&bsp;&bsp;2统一指挥调度。各单位要加强指挥协调,从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组成若干个工作组,对城区范围采取定点定岗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安排到城区的各路段进行值守、巡查。
&bsp;&bsp;&bsp;3实地引导劝阻。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本区域的实地引导劝阻工作。城区范围内未划入片区范围内的城中村、住宅小区,由澄江镇政府、有关村委会及各社区分别做好引导劝阻工作。
&bsp;&bsp;&bsp;4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吸纳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中元节城区祭扫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的政策宣传、实地引导、劝阻,制止城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的行为。
&bsp;&bsp;&bsp;四、工作要求
&bsp;&bsp;&bsp;(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今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在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bsp;&bsp;&bsp;(二)强化协调配合。县民政、文明办、城管、市监、公安、安监、宣传、交通运输、林业、交警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分工。在实地巡查、值守中,工作人员一律着制服,没有制服的,一律佩戴红袖套,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bsp;&bsp;&bsp;(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县综治办、县殡改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对中元节祭扫期间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县公安局、城管局将启用无人机对城区禁区范围进行现场拍摄。中元节后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把此项工作列入文明单位、综治达标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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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22 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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