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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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08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08周年,团结引领教育系统的广大女教工,以更好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xx教育,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模范女教师”评选表彰和“模范女教师事迹报告会”
(一)评选办法
按照女教工数的%进行表彰(女职工少的单位二年或三年分配一个指标),各单位要切实将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人师表、成绩显著,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的女教师推荐上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违反计划生育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2.擅自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师德不良者。
(二)模范女教师事迹报告会
“模范女教师”需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演讲,时间定在3月份。同时教育局将在四月中旬开展“模范女教师事迹报告会”,择优进行宣传、学习
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和“最美家庭故事会”
(一)评选表彰
各单位要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弘扬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促进教职工家庭幸福、社会的和谐,并将评选出来的“最美家庭”择优推荐上报。
(二)教育局将在5月份,开展“教育系统最美家庭故事会”,择优进行进行宣传、学习
三、第六届“我健康,我快乐”春季女职工健身操通讯赛
各单位要切实关爱女职工的健康,适时开展春季女职工健身操、妇科病普查等活动,并于春学段结束前将“女职工健身操”录像带交教育局妇委会参加评比(3月6日前将健身操名称和活动人数报教育局妇委会备案)。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开展纪念“三八”节活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所有推荐上来的先进,须在本单位公示后,方可上报。
(三)“模范女教师”和“最美家庭”事迹材料一份,需标明类别、单位、姓名、本人联系电话,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日前报送教育局妇委会。同时发电子稿至邮箱:xx
(四)“模范女教师”和“最美家庭”演讲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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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3-02 17: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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