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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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强化对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发挥“半边天”作用,xx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8年3月6日—3日
二、活动主题
“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
三、活动内容
&bsp;&bsp;(一)将“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全年,持续推进。要坚持以“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为主题,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着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
&bsp;&bsp;(二)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着重展示普法和维权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例如,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第三周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抓住重要节点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的好案例、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我国反家暴工作的积极成效,引导和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bsp;&bsp;(三)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权到“家”。要集中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妇女权益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妇联要在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中积极争取进入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做到权证和登记薄上有妇女名字,推动以性别平等视角审查和修订村规民约,依法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重点加强留守流动人员的平安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女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重视征集、梳理、宣传和选送维护妇女权益的成功案例,引导和促进维护妇女权益的司法实践。
四、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妇联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关注妇女维权需求,推动解决妇女权益问题,促进家庭平安幸福。各乡镇妇联要在“三八”维权周期间(3月6日-3日)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2场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横幅为“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xx县208年XX镇妇联“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可利用所在乡镇圩日或在村妇女之家开展集中宣传,并于活动结束报送活动图片3张到县妇联邮箱。
(二)县妇儿工委办组织集中活动安排
、县城区集中宣传活动时间、地点:3月6日上午0:00县中心广场
2、乡镇宣传:组织公、检、法、司等有关单位在思旺镇思旺街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中心广场宣传活动的单位和出动人数:妇联6人、公安局3人、检察院3人、法院3人、司法局3人、群工部3人、法制办2人、教育局3人、卫计局3人、人社局3人、文广局3人(含名电视台记者)、民政局3人、工商局3人、国税局3人、地税局3人、扶贫办2人、农业局3人、工会3人、残联2人、关工委3人、妇幼保健院6人、疾控中心5人、县女企协4人。
(2)到思旺镇集中宣传单位:县妇联5人、公安局3人、检察院3人、法院3人、司法局3人、群工部3人、妇幼保健院6人、疾控中心5人。宣传车上街由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负责,车辆和午餐由各单位自理。
4、参加活动的各单位宣传内容:重点是《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也可结合单位职能自定宣传内容,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由各单位自备。
5、凡参加活动的人员要求穿着行业服装,没有行业服装的单位,衣着要整齐大方得体。
(三)开展活动所需准备工作
、宣传版报8块,由下列单位负责:县妇联与县妇幼保健院各负责2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负责块。3月6日8:30前在中心广场集中摆放好。
2、参加宣传、义诊、咨询的单位需要20张桌,由县妇联和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准备。
3、宣传横幅及各单位宣传台牌由县妇儿工委办统一负责。
4、宣传车上街宣传:由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各负责一台宣传车,所需音响、录音带自备(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两癌普查项目、降消项目宣传、婚检知识、预防艾滋病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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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xx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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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3-02 17: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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