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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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bsp;&bsp;按照厅《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学习教育“不遗漏、重落实、有特色”工作要求和既定目标任务,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坚持实行以下制度。

&bsp;&bsp;一、建立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制度。督导组在厅学习教育办公室领导下及时了解掌握各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厅学习教育办公室。

&bsp;&bsp;二、建立分组交叉检查督导制度。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督导相结合,主要采取分组督导、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第一组人员由唐雄、马卫东、杨志平组成,主要负责厅机关各支部和离退休党总支督导工作;第二组人员由侯自素、张新华、陈赤洲组成,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各支部督导工作。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由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综合组确定。

&bsp;&bsp;三、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旬报制度。学习教育期间,各支部要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于每月日、2日和次月日(遇休息日、节假日可顺延)书面报送厅学习教育办公室督导组。内容主要包括按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好的经验与做法、存在的不足和意见建议等。

&bsp;&bsp;四、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月通报制度。督导组根据各支部每月的学习教育旬报和分组检查督导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汇总,提出评价意见。厅学习教育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对各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bsp;&bsp;五、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络员制度。确定各支部组织委员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联络员。其主要职责:一是按照厅学习教育办公室工作要求,督促本支部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及时做好本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的收集汇总,按时上报学习教育进展情况;三是完成好厅学习教育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bsp;&bsp;六、建立督导工作登记管理制度。各支部要对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工作进行记实监督,内容主要包括督导时间、重点内容、意见反馈和督导人员的守纪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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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8-13 12: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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