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统计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统计,提高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推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市统计局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的统计调查、统计咨询及统计监督工作,业务上受省统计局的指导。

(二)局内实行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全局工作由局长负责主持,局长因事外出时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领导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领导全权负责全局的政治学习、工作纪律、环境卫生、服务协调等工作。

(三)局班子实行局长统一领导下的明确分工、分级负责制。

局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工作要切实负责,严格要求、监督和管理。

各科室需提请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宜:一般性问题由分管领导和科室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由分管领导和科室研究提出方案,报党组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确保政令畅通。

(五)全市统计业务建设、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领导班子建设、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措施的制定,重大工作部署,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六)局内干部的调动、职务任免、奖惩、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由党组按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七)统计业务工作必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方法制度和上报要求,严格依法统计。

(八)提高办事效率。局党组、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各科室领导要及时研究,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九)各科室领导要对分管领导负责,认真抓好本科室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严格执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半年一次小结,年终一次总结评议。做到:小事不出科室(中心),矛盾不上交,大事共承担;分工协作,团结拼搏,互相关心;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部门形象;凡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事,要认真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

(十)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凡上班超过十分钟或下班提前十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有事要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各科室负责考勤,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按规定安排职工带薪休假。

请假一律使用假条,不得请霸王假。一天以内由科室领导批,三天以内交分管领导批,三天以上报主要领导审批。若遇特殊情况,事后须补假条。

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微机玩各种游戏。

(十一)认真搞好机关公共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文件、报刊、表册等归类整齐。每周一和周四打扫公共环境卫生,无外出或特殊情况应自觉参加。每逢重大节日按政办统一安排搞好大扫除。

(十二)各项工作实行奖惩责任制,奖惩办法另行规定,年终考评兑现。

二、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

、传达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指示,决定以及国统、省统计局有关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重大决策,研究贯彻意见。

2、按照国家的统计方法制度要求,结合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讨论酝酿本市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和统计调查方案;

3、讨论决定局内干部任免、调动、奖惩和重要工作安排、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

4、分析研究县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协助县委、政府搞好县局领导班子建设;

5、通报有关重要事项。

党组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党组成员提交党组书记确定。

(二)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局党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由集体讨论决定。局党组成员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个人分管的工作,必须勇于负责,认真实施领导。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会议决定不宜公开的问题,不得泄密。

2、局党组活动的组织,党组成员的工作协调,由党组书记负责。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成员的监督。党组成员应积极支持书记的工作并接受书记的检查、督促。成员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互相沟通,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3、党组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提出,局办公室汇总,拟出安排意见,报请书记确定。局党组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在开会前天通知到每位成员。特殊情况可以临时通知。党组会必须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请假不能到会时,其意见可用书面表达,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记入票数。党组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4、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局党组会议纪要》或《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下发贯彻执行或备查,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

5、局党组会实行民主化、科学化决策。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做好调查研究,提出方案;

(2)方案提出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召开局党组会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三)局长办公会

、局长、副局长参会,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外出时由受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办公室主任参会记录;

2、会议内容主要研究本局近期重要工作,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对专项性、临时性工作做出部署等。

(四)局务会

局务会由局长、副局长、各科室领导参加。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

、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委、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指示、决定,结合本市实际,讨论全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调研、统计监督服务及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讨论和研究本局带全局性的统计工作规划、制度等;

3、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思想等情况汇报,交流科室工作等。

局务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具体时间、议题由局领导确定。

(五)干部职工大会

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副局长因公外出不能主持时由副局长委托办公室主任或有关科室领导主持,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主要任务: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工作的重要决策决定;

2、传达全国、全省有关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对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部署;

3、学习时事政治、统计业务;

4、安排部署全局性工作、总结半年或年度工作;

5、按照&ldqu;两公开一监督&rdqu;的要求,向全体职工通报重要政务和财务情况等。

(六)会议纪律和要求

、党组会、局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干部任免、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2、局务会议日期、议题,除紧急情况临时召集外,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有关科室领导或有关人员,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不能参会者应事先请假并同意。

3、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作专题记录,并有简明的&ldqu;会议纪要&rdqu;,不论是什么会议,主持人要清点人员。凡参会人员要认真作好记录。

4、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会议讨论的问题,在保密时限内,要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5、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由办公室按会议和文件上批处的决定内容、时限、完成科室等分别立项,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办出结果。

6、干部职工大会要求所有参会人员都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要认真听、认真记。

7、参会次数、学习心得等作为年终公务员&ldqu;德&rdqu;方面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一)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必须坚持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二)需向局领导请示的事项:

、上报或对外提供重要统计数据,须坚持先请示后上报或由综合科统一对外提供。

2、凡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须先请示后实施,各科室不得擅自作为。

3、需要下基层调研的,须先提出调研计划并经请示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报告事项

、各科室(中心)的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局班子报告。

2、凡经请示局领导同意的事项,需报告局办公室,以便督促落实。

3、重大安全事故,危及职工生命或职工家属生病、去世,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学会每年一次,向局领导报告经费收支、考试及格率等情况。

四、文书处理工作制度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ldqu;公文处理应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公文统一由各级办公室或其他文书部门收发、登记、分办、传送、用印、立卷和归档&rdqu;的规定严格执行,做到文书处理管理科学,手续严密,防止差错,责任清楚。

(一)收发文。凡属上、下级、同级机关的一切来往文件、资料、信函等,不论谁签收,一律送办公室收发统一登记,指明由局领导亲自拆阅的文件、信函,应送交领导人或领导人授权的人拆阅,当日公文一般要在当天处理完毕。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和下乡调查研究形成的调查材料等,均应交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后,按文书处理程序办理。省局(总队)在网上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由相关科室下载后交办公室处理。未经局办公室处理的信函、文件,本局不予认可,包含上级直接寄给专业人员的要以局名义办理的事项。

(二)拟办。收文登记后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分别送局领导阅批,急件应在一小时内交办。需办理的文件,办公室应及时送交承办科室阅办。交接时应履行签收手续。

(三)传阅。需要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用传阅登记卡填好目录后按传阅范围及时组织传阅。各科室传阅的时间不得超过3天,3天后交回办公室。文件传阅必须坚持直传,不准横传。传阅中不得随便抽走文件,因工作需要借阅的文件,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文件传阅时,先传有直接联系的科室,再传其他科室,需严格履行签收和注销手续,以确保文件的机密安全。

(四)行文。制发公文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国家行政家公文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制发公文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内容充实、材料充分、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简明扼要。

2、制发文件要有文件标题、发文机关字号、签发人、密级和急缓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表册)、发文机关、印章、发文日期、抄送机关、主题词等部分组成。

3、发文要坚持文稿的审核与签发制度。凡以局名义编号发出的文件、资料、信息、简报及其他重要的复函、复信、电传等,由经办人草拟,各科室负责人核稿,送分管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审签后,送办公室印发。公文统一由主办科室和拟办人装订分封,统一交外收发一天一送。

4、凡单位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简报、信息等,均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打印、按公文管理规定发出。

5、文件资料的打印以科室为主,属全局性的由数据处理中心打印。

(五)报刊收发。外收发要将各科室、个人所订报刊名称,作好收发签字登记,个人借阅要征得主人同意方可借阅,不得中途随便拉看。局统一订阅的报刊、杂志,要进行归类收存,以便借阅。此项工作由外收发办理。

五、督办制度

(一)督办工作由局党组督查室负责组织实施,由办公室主任为督办员负责具体工作,其职责:

、组织协调各科室抓好督查督办工作,收集整理督办情况,办好《督办情况反馈》,及时为领导和各科室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提供信息。

2、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工作,列出督办清单,注意立项督办,并建立督办台帐,详细记录督办事项、时间、效果、办结时间。为年终公务员考核提供依据。

3、制发督办文书,规范督办方法、程序、强化督办效果。

4、在做好公文处理情况、会议安排事项督办的同时,每月对各科室的制度执行情况督查一次。

(二)各科室要结合工作职能,抓好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督查工作

、各科室的督查督办工作由科领导负责,并结合科室工作职能,制定督办方案,切实加强督办工作。

2、要坚持和完善&ldqu;统计报表签收制度&rdqu;、&ldqu;统计数据查询制度&rdqu;、&ldqu;统计执法检查制度&rdqu;、&ldqu;上报时间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rdqu;、&ldqu;统计报表审批制度&rdqu;、&ldqu;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制度&rdqu;等。

3、及时向办公室提供重点督办事项、本科室的督办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

(三)强化督办措施,加大督办力度

、加强对全局各项工作进行立项督办,督办通知书由办公室统一用正式公文下发,一式三份,送督办对象一份,分管领导一份,办公室一份,通知书要坚持送达签字,明确责任。

2、对各县经督办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格按《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纪委和组织部。

六、档案管理制度

要严格执行《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等文件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一)要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拟制好条款项目,做好平时归档工作,保证文书工作有条不紊,做到分门别类管好文件,掌握文件的来龙去脉,方便及时查阅和保密,同时为年终立卷归档工作打好基础。

(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科学规范地做好年终立卷归档工作。当年的文件、资料在次年初由各科室配合办公室做好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及各种统计报表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办公室必须在每年六月以前按照&ldqu;应分门别类,便于保存和寻找&rdqu;的要求,结合本局的职能分工和文件形成情况,分五大类(即:、党务工作类;2、综合类;3、人事秘书类、政工类、劳动工作类;4、统计工作类;5、勿需归档类),完成上年的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督促做好各类大型普查、调查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努力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做好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库房内。同时,要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档案电子计算机管理进程。

(四)严格查阅、借阅档案制度,凡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前来查阅档案资料者,应持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方可查阅,并由综合科统一对外;如需外借,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携带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本局查阅档案应先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使用档案资料时,必须认真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

七、保密工作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2、禁止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出卖属于国家所有密级的档案、资料。凡有业务联系单位,需要抄录统计数据,必须有其单位的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科室提供;

3、凡属机密文件,个人不得带回家或带着出差;

4、凡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资料应表明密级;

5、销毁过期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统一到纸厂进行销毁,而且销毁时应有两人监销,并签注审批人,监销人、销毁人姓名和日期。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及档案材料。秘密文件、杂志和统计资料,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和私人出售;

6、涉外调查要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八、学习制度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ldqu;建设学习型机关&rdqu;的要求,针对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体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周五为全局学习日。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端正学习态度,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际和新的发展;着眼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做到学以致用。结合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习理论指导工作,个人学习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体会文章,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范畴,进行述学、考学、评学。

(二)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成员和副科长(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要结合分工有所侧重,力求做到分管工作范围的重大方针政策全面把握、正确理解、自觉运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法律知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提高在新形势驾驭全局的能力,搞好本职工作。

(四)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围绕省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或统计改革发展专题进行学习研讨,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或按市委统一安排召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各科室(中心)主要领导、县(区)统计局长(调查队长)都要根据规定的学习专题和篇目准备好发言材料,参加学习交流。

(五)努力学习和掌握计算操作应用技术,并积极主动帮助、指导各县开展工作。在确保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培训学习。

九、廉洁自律制度

(一)本局干部职工要拒腐防变、廉洁从政,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接受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和馈赠、不准公费进营业性歌舞厅、不准讲排场、比阔气、不准违反&ldqu;公务员八条禁令&rdqu;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种规定。

(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ldqu;八条规定&rdqu;和省委&ldqu;五不准&rdqu;以及市委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临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班子第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每年要进行自检自查并写出专题报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好人民的公仆。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不能少于2个月,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深入基层的时间不能少于个月。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要尽责尽力搞好结对帮扶,每年深入结对户不能少于三次,千方百计使结对户排忧解难,促进发展。

(四)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领导班子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工作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及时纳入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尤其是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的力度。

(五)严守法纪,按章办事。全局干部职工都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局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统计法》、《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统计部门的形象和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弄虚作假。

(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全局干部职工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要敢于坚持真理,扶正祛邪。副科级以上干部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一视同仁,不搞小圈子。在工作中,特别是对各县年终工作考核打分时,不准掺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擅作主张,随意表态,个人说了算。

(七)牢记宗旨,端正作风。全局干部职工要始终牢记宗旨,增强公仆意识。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关心群众,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不准搞形式主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不准文过饰非或争功诿过,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

(八)增强党性,培养良好情操。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职业道德修养,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不准妒贤嫉能、打击报复,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

(九)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办好统计。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带头坚持勤俭办统计的原则,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严格控制各种会议次数、会期、参会人数、规格、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2、严格接待标准,本着热情、量力、大方的原则,不搞大吃大喝。除各县领导外,其他专业人员送审报表或&ldqu;跟班学习&rdqu;,住宿统一定点安排,每天发伙食补助5元,不再统一安排就餐,特殊情况需请示领导批准。

3、严格执行市纪委的通讯费用管理规定,坚决压缩邮政通讯费用开支。

4、严格车辆管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十、财物管理制度

(一)按照&ldqu;艰苦奋斗,勤俭办统计&rdqu;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财物管理,遵守财经纪律,,积极探索新的管理办法,保证本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经费管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本局所有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局长&ldqu;一支笔&rdqu;审批制度。

(三)经费开支。重大开支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费支出、物资购置金额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党组会审定。

(四)省、市、县等一切财务往来,必须坚持&ldqu;收支两条线&rdqu;,严肃财经纪律,对县(区)局不得以提取现金代替拨款。

(五)所有报销单据原则上用正式发票,要有经办人和经办人所在科室领导签字,经会计审核,局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本局按行政许可收取的各种费用,均由办公室统一开票收取,并按财经制度规定汇入相应科目管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开票收费、不得坐支。

(七)各科室所需的专项业务费、会议费,需事先将预算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局领导协调解决,事后由办公室财务人员汇同有关人员统一结算,各科室不得擅自结账,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八)严格出差及差旅费管理,上昆明开会、出差,工作结束后,最多不得超过天(特殊情况事先同意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上昆明或下县,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车旅费报销要由科室领导据&ldqu;通知&rdqu;核实签字后,经会计审核,局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除单独外出外,局领导和驾驶员不单独报账,由随行人员统一借款、统一支付、统一报销。因工作需乘坐飞机,科级领导每年可乘坐三个单边,一般干部可乘坐一个来回,乘坐飞机超过规定次数的,按现行客车票价报销,不作特殊处理。

(九)购买办公用品、车辆维修换件、到外打字复印、印刷报表、资料等科室领导不得擅自作主,要经局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否则不予报销。达到规定数额的一律以转账结算,相关付费清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核实后交局领导签批。大额采购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

(十)私人借款,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并注明还款期限后方能借出,财务人员无权擅自将公款借给个人,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私人借款,若无特殊情况,当月内应还清借款,凡出差借款,回单位一周内报账时冲销,不得拖欠。

(十一)局内固定资产、物资由会计造册登记,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购置固定资产一般由办公室负责,因特殊情况,各科室添置的设备也应及时报办公室,由会计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纳入统一管理。

(十二)全局财务收支情况、物资增减情况,办公室一个季度要书面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半年和年终要将财务收支情况、物资增减情况书面向局务会作详细报告。并由局领导向全局职工通报,接受监督。

十一、车辆管理制度

(一)本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派,首先要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一般人员出差、下乡原则上不派车,因特殊情况需用车时,由办公室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

(二)不准驾公车办私事,擅自驾公车办私事,私自出车或违反交通法规造成肇事,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车辆的费用开支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能开支。本局车辆在临沧的所有开支均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财务人员结账,驾驶员不得自己结账,否则不予报销。

(四)车辆维修换件必须事先填写&ldqu;汽车报修单&rdqu;,由办公室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方能送定点处维修或换件,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公出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第一。在正常行驶中如遇事故,由单位出面解决。

(六)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借车单位负责借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此期间的一切责任事故。

(七)驾驶员要加强车辆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严守交通法规,认真履行职责,&ldqu;开好车、养好车&rdqu;,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整洁,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好优质服务。

(八)在家用车实行定点加油,谁用车谁填报油单、视里程定加油量。

(九)驾驶员没有出差任务时,要按时到办公室上班,确保急事用车。

十二、奖惩制度

(一)奖励。

、省局综合评比先进专业奖

一等奖(含特等奖)26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及优秀奖60元。

2、临时性专项工作一次性奖

一等奖50元;二等奖00元;三等奖60元。

3、市级考核综合奖

一等奖2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00元。

4、不承担具体专业,从事行政服务管理的人员,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市级考核一等奖处理。

5、驾驶员实行安全奖,全年无责任事故,年终一次性按005元/公里奖励。

(二)惩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被省局点名或通报批评的;

2、重大数据差错被查询属实一次的;

3、迟报、缺报被省局通报的;

4、拒报统计资料一次以上的;

5、泄露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被采用文章奖励办法

、信息或报道。国家统计局采用一篇00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一篇00元,省统计局采用一篇40元,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一篇40元。有市委、政府及五班子领导、省统计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00元;有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50元(国家、省、市多级批示的可累计奖励);《临沧日报》采用一篇奖20元。《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一篇(条)20元(以分管领导审签批复为准,同一篇信息被《市委信息》、《政府政务信息》、《临沧日报》和网站多处采用的,不重复计奖)。两人或两人以上署名的一篇(条)按一人奖励。

2、统计分析。国家统计局采用一篇200元,省委、省政府采用一篇200元,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采用一篇00元,市局《统计分析与研究》采用一篇30元,省级报刊采用一篇奖50元。

3、论文或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含调查网)采用一篇200元,省统计局(含云南调查总队)采用一篇00元,市委政府采用一篇50元。

(四)省级优秀统计分析奖

、被省局和统计学会综合评为优秀统计分析,调查报告的: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50元。

2、省各专业优秀统计分析,调查报告:

一等奖50元;二等奖00元;三等奖60元。

十三、政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

、为切实加强和推进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拓宽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管理统计事务,促进统计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坚持依法公开政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监督,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原则,努力提高行政机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加速临沧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机关的需要。为此,必须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改进方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应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做到真实、准确,具体实用,简便易行。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方式

、对内公开的内容及方式

()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交全局干部职工讨论制定后,印发全体职工监督执行的办法公开。

(2)财务收支情况采取定期通报制度公开。半年和年终向职工大会通报一次,每年向各县统计局通报一次省补助各县的经费。

(3)各科室工作职责、岗位职责采取公示栏的办法公开。

(4)领导活动情况采取上网及领导挂牌值班的形式公开。

(5)干部任免实行民主推荐、谈话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党组会议票决、任前公示的形式公开。

(6)工作奖惩采取事前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奖惩条件、政策依据,事后公布奖惩结果的办法公开。

2、对外公开的内容及方式

()统计执法采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22232)、公开执法处罚依据、程序和标准的方式公开。

(2)建立服务承诺制,公开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报表审批、统计注册登记的依据、程序和时限。

(3)部门工作职能、内设科室、岗位人员身份、每周值班领导采用公示栏的形式公开。

(4)全局干部职工实行挂牌(持证)上岗,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5)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四)统计工作服务承诺制

、依照《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统计登记证》一个工作日办结;

2、依照《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审批&ldqu;统计调查项目&rdqu;、&ldqu;统计报表&rdqu;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3、文明执法,在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的活动中,要出示统计调查证、统计执法检查证;

4、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做到热情、周到、准确、及时;

5、对上级决策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努力按要求内容时限办结。

(六)监督检查

、凡涉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应主动接受本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情况。

2、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有权对不实行政务公开或公开中的不良现象进行举报()。

(七)考核奖惩

、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检查考核,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对通过考核检查或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人和事,由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对执行政务公开不力或违反规定经通报批评仍不改正的科室领导和个人,由本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提请局党组予以行政纪律处分;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显着的科室和个人,由局党组予以表彰奖励。

以上各项制度经全局职工大会通过,人人自觉遵守,相互检查督促,组织上严格考核,领导带头严肃执行,力争每个职工争当干事敬业的表率,争当遵纪守法的表率,争当团结协作的表率。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10-17 20: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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