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调研成果及信息奖励办法

优秀调研成果及信息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调研工作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更好地发挥理论调研成果、公安信息服务公安工作、服务领导科学决策的基础性作用,对调研成果突出、公安信息工作有功的民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一条 凡市局机关在编民警、职工撰写的反映公安工作的公安信息、经验、调研材料等,在全国、全省、全市涉及公安的研讨会上获奖的,或被国内、省内内部刊物、新闻媒体等采用刊发的,均适用于本实施办法中的奖励措施。市局交管支队、市看守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按照“谁写稿,谁受奖”的原则给付奖励。被采用或刊发的公安信息、经验、调研材料由警令部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奖励经费由局财务开支。  第三条 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一)经验材料、调研材料奖励办法  1、在全国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研讨会上获奖的,一等奖奖励作者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500元、优秀奖奖励1000元;在全省公安理论研讨会上获奖的,一等奖奖励作者25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优秀奖奖励800元。  2、被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公安工作简报》、《公安研究》等刊物采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9 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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