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学院档案。   第三条 学院档案是全院师生员工劳动智慧的结晶,是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历史的凭证。   第四条 档案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切实把它纳入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五条 学院档案室是党办、院办属下的科级单位,学院档案工作由主管党办、院办的院领导分管。档案室既是学院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全院档案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学院的重要档案;业务上接受广东省档案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划全院档案工作。制订学院档案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9 15: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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