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bsp;


根据淳政发[20]30号文件要求,镇督查组决定对村级月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sp;
一、督查时间:&bsp;
月5-8日,到各村(社区)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bsp;
二、督查方式和内容:&bsp;
、标准:根据《村环境综合整治考评细节》(附后)。&bsp;
2、方式:实地踏看村级主干道、集中居住屋场、河道和村部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随机抽p/f/602/查一个村民小组的6-8户家庭检查农户庭院卫生保洁等情况;各村(社区)推选一个镇级优秀片(组),经验收后进行表彰。&bsp;
三、说明:&bsp;
06国道沿线、淳乌公路沿线、淳沙公路沿线道路沿线村及集镇村(杨柳、羊古滩、鹤源、农大、同辉、山田、鸭头)按200分计分,第一项和后三项各以50%计入总分;其他村(社区)按第二、三、四项评分。各单位总分均为00分。&bsp;
请各村(社区)负责环境整治工作村领导协助督查工作有关事项。&bsp;
附:淳口镇村级环境卫生整治月评比考核细则表&bsp;
淳口镇党政办&bsp;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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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8 15: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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