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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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发言稿


  严把组织生活“质量关”。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出明确规定,纳入“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规定动作”,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着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严把集中研讨“材料关”。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以鲁炜等案件为反面教材,紧密联系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典型案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把自己摆进去,以“三严三实”原则审视“不忘初心忘没忘,牢记使命牢不牢”,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集中研讨。

  严把对照检查“审核关”。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专题警示教育的关键步骤,抓实抓严。

  严把问题剖析“批评关”。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进行“点对点”具体布置,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

  严把以案促改“整改关”。县纪委选择部分案发单位,督促做好“以案促改、整肃立规”工作,指导案发单位找准症结、真查实改,主动查纠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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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16 0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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