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

本文 由 第一 公 文网 收集整理4

司法局“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

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是关键的一环。对领导干部来讲,严以用权是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落脚点,如何认识权力、使用权力,是每名领导干部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也是评价领导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
心中有戒,贵在慎用。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党员干部只有牢记了这个要求,严以用权才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根据。想清楚权力是怎么来的,从而敬畏人民、敬畏组织,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绷紧守纪律讲规矩这根弦;弄明白权力如何使用,切实为党、为国、为民用权,避免公权私用、以权谋私。静下心来分析一些反面典型走上歧途的原因,都是没有把制度规矩放在眼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个人谋取私利、收敛钱财的工具,伸了不该伸的手,做了不该做的事,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教训非常深刻。党员干部都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心怀敬畏,谨慎用权:要为公用权,厘清公与私的界限,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要依法用权,把权力严格限定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把握好权力的边界,开展工作时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要阳光用权,重大事项坚持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为党和人民用好权。
履职担责,贵在敢用。习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领导干部有权就有责,有责就要担,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当前,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为官不易”的论调和“权力休眠”的现象,有的认为现在条条框框太多了,害怕出问题犯错误,就“前怕狼后怕虎”为官不为;有的认为现在“福利”没了,“空间”小了,干与不干都差不多,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对这些错误认识和消极态度,必须及时予以纠正。严以用权,不是让领导干部以守纪律、讲规矩为借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不是让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畏手畏脚不用权,而是要在“底线”之上、“红线”之内积极用权,办对事、办好事、多办事、办成事,就像焦裕禄那样,关键时刻敢于用权。他为了解决干部群众挨饿问题,甘愿冒着政治风险,拍板决定购买议价粮,当上级来调查时又挺身而出,主动担责,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每名领导干部都应该向先进典型看齐,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履职尽责、主动作为,遇到急难险重挺身而出、敢于担当,承担起所在位置应该承担的责任。
谋事要实,贵在善用。严以用权,既要去私为公用对权,还要善做善为用好权。坚持从实际出发,实实在在地开展工作、推动发展、造福群众,才是党和人民赋予领导干部权力的初衷。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中,自己对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这一要求感触很深,也为领导干部用权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必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高度统一起来,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和境界,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防止华而不实、急功近利。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形式主义已没了市场,求真务实已成为社会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党员干部必须顺应社会大势,摒弃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务实开展好各项工作。每项工作开展前,都要做好调查研究,将上级要求、外地成功经验和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力争每项工作都符合实际、收到实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作决策,把工作的谋划推进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不会给绝大多数群众带来好处的事,即使自己再想干,也不能动用手中的权力;对有利于群众的事,即便困难再多,也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去做,把上级交给的任务完成好、把群众期盼的事做好、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力争组织和群众都满意。当然,要做到善于用权、把事办好,除了有良好的愿望外,还要有干成事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学习,拓宽视野、增长本领;需要深入一线调研,吃透实情,精准决策;需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以改革精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文 由 第一 公 文网 收集整理4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24 15:04:14
上一篇: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
下一篇:严以用权发言稿:严以用权,就得按规矩办事
网友评论《司法局“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