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遵循职业伦理 确保严以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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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遵循职业伦理确保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核心,同时也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为了达到严以用权的目的和要求,新一届党中央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下大力气全面养成从严从实的现代政治伦理新氛围。检察权是最重要的公权力之一,要做到严以用权、从严治检,同样要养成新的职业伦理规范,努力建设一套能有效约束、规范检察权行使的检察职业伦理体系,以此弥补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不能全天候发挥约束功能,强化检察官的自我监督、自我克制、自我约束,做到严以用权,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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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诚信仰。这是检察职业的基础。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zd机关,是掌握司法权的刀把子,是重要的国家机器。对于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而言,明确为谁掌权、为谁用权、对谁忠诚,十分重要。严格贯彻落实“严以用权”要求、建立检察职业伦理体系,首要任务就是要恪守忠诚品格,坚守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权的行使者,检察人员还要特别强调忠于宪法和法律,要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维护法律尊严。同时,要通过自己职业内和职业外的一言一行,践行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努力成为法治精神的忠诚弘扬者和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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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情怀。这是检察职业的动力。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只有服务群众、植根群众,受到群众的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我们应该始终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作为我们履职尽责的动力源泉。必须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真正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使司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的过程。必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司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在司法中体现为民,在为民中强化司法。必须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充分评判、监督检察工作,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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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良知。这是检察职业的生命。检察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守护者,恪守公正的良知就像生命一样宝贵。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对待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做到公民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同种情形同等处理,反对特权,禁止歧视。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增强程序意识,尊重程序的独立价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办事,自觉防止和纠正规避程序、违反程序等错误做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辩护权、申诉权等诉讼权利。必须树立正确的证据意识,遵循证据裁判规则,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全面收集证据,全面审查证据,努力做到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必须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法调查取证等侵犯人权的错误做法,依法支持、保障和维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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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直品格。这是检察职业的秉性。检察人员正直的品格是取得公众信赖、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条件,也是法律监督职业的秉性所在。检察人员是国家法治的守护者和倡导者,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贪污腐败的查处者,是执法不公、司法不严的监督者,必须具有正直的品格才能有所作为。这种正直品格,就是一种强烈的正义感,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要秉持正直的品格,就要坚持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主动进攻、不徇私情;就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反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遇到一点阻力就绕道走,不敢碰硬,无所作为;就要坚持检察人员的独立人格,敢于顶住外部的压力和干预,只相信事实、只遵从法律,而不为其他所左右,不受来自法律程序之外因素的干涉,坚守法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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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进学养。这是检察职业的支撑。学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各种新事物、新知识层出不穷,法律知识和条文也在不断更新,做好检察工作,需要每一名检察人员不断精进学养,把学习当成一种人生追求、一种精神境界、一种履行好职责的必备条件。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立足岗位,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学什么的原则,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基层学、向身边同志学,多点学习、少点应酬,努力形成真学、常学、善学、学以致用的好习惯、好风气。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着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要注重法律专业知识学习,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时跟进掌握近几年新颁布的法律及修正案内容,了解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措施。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科学理论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为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开创工作局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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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慎社交。这是检察职业的堤坝。检察人员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一言一行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检察人员如果和普通人一样进行社会交往,即使是正常的往来,有时仍然会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怀疑。所以,检察人员必须谨慎社交、谨慎交友、谨慎出入社交场所。在和其他zd机关、行政机关的人员往来中,要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注重维护检察人员的独立性和职业荣誉。在和案件当事人、律师的往来中,应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予以接待,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自觉筑牢隔离墙,杜绝不正当的接触交往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在日常的交往中,要净化朋友圈,谨言慎行,坚决避免因个人行为影响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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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突回避。这是检察职业的保证。检察人员代表国家伸张社会正义、保障基本人权,必须坚持公正超然的立场。为了确保检察人员公正执行职务,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就必须把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作为履职保证,从而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服。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兼职规定,除了法律所规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学、授课情形外,检察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不得从事商业或其他盈利行为,防止产生利益冲突,损害检察人员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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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廉品格。这是检察职业的前提。廉洁是事业的前提,廉洁是,事业是0,如果没有,后面的0再多也没有用。清廉品格要求检察人员按照严以用权的要求,遵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做到廉洁从检。当前最根本的是要严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既带头模范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又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努力防止、减少为检不廉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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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职业伦理对检察机关严以用权、公正司法和检察公信具有重大意义。养成良好的职业伦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比较重要的,一是要有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要有捍卫法治尊严的责任与担当;二是要有职业尊荣感,珍重检察官的身份与荣耀;三是要结合司法实践不断磨砺,在丰富的办案实践中淬炼提升;四是要完善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制度,发挥纪律的约束作用;五是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氛围涵养良好的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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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24 15: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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