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助推项目建设经验材料

一、主要做法  1 第一步:调研 +会商 +审议表决,抓牢源头审核。每年人代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分批组织县人大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开展走访调研,深入分析发展态势,广泛查找发展短板,充分征求对重点项目选择安排的意见建议,为县政府排定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提供参考和依据。今年,关于中医院扩建等5条建议被政府采纳并列入项目计划。县政府初步确定项目清单后,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财经工委与政府发经委对接讨论、主任三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长)会议讨论、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与县政府至少举行三轮协调,及时调整不成熟项目,完善项目服务责任单位名单。随后,将项目计划编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一并提交县人代会,交由全体县人大代表审议表决,并根据代表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最终确定年度重点项目安排和计划目标。  2 第二步:视察 +协调 +听取报告,抓好全程督查。县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重点项目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视察、调研与评价方案。之后,成立3个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的督查小组,每组负责固定联系15-20个项目,并按照周督查、月抽查要求,采取集中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09 19: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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