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科室岗位承诺

民政局科室岗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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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机关效能,推进项目建设,真正体现&ldqu;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rdqu;的民政工作宗旨,我局承诺:
一、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凡来我局进行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或来访时,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将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并负责指引到有关股室。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书的,且出具的证件和证明真实、齐全、规范,当场受理,当场发证;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条件,且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真实、齐全、规范,当场受理,当场办结。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只要符合条件,所出具的证件齐全,当场受理,当场办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我局民间组织管理股室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便民高效。
三、推行政务公开制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通过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管理、老龄事业、水库移民、区划地名、基层政权等工作,公开政策依据、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需要收费的项目实行公开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bsp;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应办不办,超出时限办等行政过错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bsp;
五、实行一次告知制度&bsp;
对前来询问和办理民政业务的服务对象,业务经办人员应将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bsp;
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一次告知清楚明白。&bsp;
对申报件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条件具备的申报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或其他违诺事项,视具体情节,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讨、直至组织处理。&bsp;
六、实行马上就办制度&bsp;
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发扬雷厉风行、说干就干、马上就办的作风,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靠拖拉现象,树立高效、准确、勤奋、务实的良好形象。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凡是不能按马上就办制度办理完成的,必须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的,本人要做出检查,并记失误一次。当年3次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和先进,当年达到5次的定为不称职,当年超过5次以上的调整岗位。&bsp;&bsp;&bsp;
七、实行同岗替代制度&bsp;
如某岗位工作人员因故无法上岗时,股室领导应及时指定其他工作人员顶岗替代,双方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顶岗替代人员应认真做好顶岗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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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2-01 2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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