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服务承诺

行政部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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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和要求,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我局实际,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在行政执法、处理行政事务、办理
行政审批事项、接待来访群众等直接面向公众提供服务时,将职能范围、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办事规则、服务标准、办理时限等,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公开。
二、依法行政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做到依法、公正、高效、廉洁。
三、窗口受理办理。凡办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审批,统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服务窗口受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送到办文窗口后,按窗口办理程序及时受理、办理,公开办理进度、按时办结。在符合有关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凡能及时办结的一律即时办结,一般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和办理事项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
四、做到首问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我局办理或电话咨询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其办(受)理事项的所有内容,或告知不予受理、办理的理由。接受办(受)理或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的责任。
五、文明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来访人员及接听电话时,遵守服务礼仪规范,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诚恳,使用敬语,做到请进、请坐、请讲。
六、优质完成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x年度省六重点工作及我局重点任务,切实为民办事实、办好事。
七、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文化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违反承诺、违规操作的行政人员和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坚决追究其效能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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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1-17 18: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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