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建设承诺书

&bsp;&bsp;&bsp;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新形象,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bsp;&bsp;&bsp;、政务公开。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等,通过营业窗口电子显示屏、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公示。
&bsp;&bsp;&bsp;2、服务规范。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文明用语,为服务对象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bsp;&bsp;&bsp;3、限时办结。在符合有关规定、手续完备、材料真实齐全的前提下,审批和办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查询、对账等事项,即时办理;单位及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个人账户封存、转移,缴存基数、比例变更,公积金汇缴、补缴等,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积金提取要件真实齐全的,当场审批办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需要进一步核实提取要件真实性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料齐全的,审核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包括在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受理借款人夫妻委托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即时办理。
&bsp;&bsp;&bsp;4、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有违背服务承诺,经核查属实的,应当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bsp;&bsp;&bsp;5、服务监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08 18: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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