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强纪律、外树形象,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一方平安,促进职工队伍的政治和作风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拟定本责任书。  目 标  一、局长既是本单位的法人代表,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该两项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布置、季度有分析、半年和年终有总结。并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各科室负责人是目标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15分)  二、责任人认真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调解和处理内部矛盾。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认真细致,禁止出现上交矛盾,把闹事苗头控制在基层。职工之刘严禁吵架、打架,搞不团结,严禁在人后煽风点火,夸大其词。一经发现,局里将重处重罚,其具体办法是当事人首先交保证下次不犯的保证金150元,然后再视其责任,扣除当月工资。(15分)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各项活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行动指南,整顿作风,坚持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条龙服务的宗旨,真正把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落到实处,力争人社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2-04 1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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