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旅游质监公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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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4年一季度,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无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发生,也无重大侵犯游客权益事件发生。

二、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204年一季度,长沙市旅游质监所共收到投诉25件,其中不予受理件数2件,有效投诉4件,已结案。

被投诉的旅游企业有:玩美假期(深圳)国际旅行社湖南分公司、长沙商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南省华美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如是观旅行社有限公司。

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旅行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擅自增减项目,占全部投诉的25%,导游未尽职责,占全部投诉的25%,延误变更行程,占全部投诉的50%。

一季度理赔金额约计22350元,全部为国内企业理赔。

三、旅游市场检查情况

一季度共进行旅游市场检查4天次,检查旅行社32家(含服务网点),检查旅游团队76个,主要客源来自北京、湖北、甘肃、广东、山东、台湾、韩国等地;共检查导游95人次,导游带团总体规范,查处一名违规导游:因带团中未携带行程单,暂扣导游证,扣导游IC卡2分。

四、旅游警示

天气回暖,出游市民逐渐增多,长沙市旅游质监所特向游客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参团认资质、品质防低价。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经营资质的合法性,报名出境游前,应了解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资质。要注重品质旅游、理性消费,不要贪图便宜而一味地挑低价团,牢记一分钱一分货的真理,选择价位合理的&ldqu;品质团&rdqu;。

第二,合同要签订、发票勿忘拿。认真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及人民法院处理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签好旅游合同是游客有效维权的第一步,一旦旅行社违约,合同就是有力的证据。

第三,量力自由行、自驾需谨慎。在自由行期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并在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驾或者探险游的游客,要详细了解组织者的身份、资质,目的地的气候、团友的游客组成结构等信息,事先做足功课并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谨慎出行。

第四,网购多留心、团购不跟风。游客通过在线方式购买旅游产品时,要尽量选择较知名的在线旅游网站,仔细查看网站公布的行程安排、费用所含项目、自费活动、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选择团购的游客要查看团购发起者的和旅游组织者的资质及相关信息,不盲目跟风团购,避免降低旅游品质。

长沙市旅游局

20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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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4-02 19: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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