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议题安排,我代表区法院向本次会议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行难的成因及现状  执行难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形成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首先,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逐步建立和完善阶段,社会身份管理、财产物权管理、商事行为管理制度都不健全,法院找人难、查物难、财产处置难,抗拒、阻碍、干预执行的问题高发,法律白条的说法在社会上流传甚广,未执行案件大量积压。其次,法院内部本身执行工作的问题依然较多,仍然存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信访问题时有发生,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不规范现象,存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等问题,存在执行案款不及时兑付、拉赞助等问题。  为了解决执行难,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执行工作相关文件,各级法院成立了专门执行机构,增加配备了执行人员,开展了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清理活动,通过多年努力,执行难问题逐步得到一定缓解。2016年3月份,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7-24 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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