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根据市政府安排,XX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9月5日至11月8日对XX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XX同志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专题会议,对《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分析、查找根源,制定了整改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程管理方面《审计报告》指出:  1、部分项目计划执行不到位,编制不合理。主要表现在(1)2013年至2015年重点工程计划有部分项目没有按期完成;(2)个别项目计划编制没有细化,即同一条道路在不同年度实施没有注明标段名称;(3)一个项目未编工期、一个项目上年计划列在下年度续建项目内。我们认识到作为市重点工程计划主要参编单位,在编制计划时拆迁、征地等客观因素考虑得不充分,致使计划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我们已经要求局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在今后的计划编制过程中多做实地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尽可能把计划编制的更加精准。  2、违约金收缴不到位。在对重点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我们依据合同约定,三年间共发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违约责任书116份、督查通报20期,涉及应收取违约金373 7万元,已收并上缴市财政262 19万元,差额1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29 16: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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