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铜府法[2016]27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现将我局2015年至今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7月被授予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被省审计厅评为质量提升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我局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未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违纪违规金额应达到规定的标准才能实施处罚(罚款),因审计查处问题金额未达到规定标准,没有实施行政处罚,但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2015年审计项目36个,专项审计调查了41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查出违规金额1 14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 5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8 07亿元,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1 14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4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