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汇报材料

一、在乡镇的委托执法和派驻执法情况  我县林业行政执法主要由县森林公安局、林业站、防火办、森防站、种苗站和林政资源股负责,行政处罚由县林业局委托县森林公安局执行,没有在乡镇的委托执法和派驻执法情况。  二、向乡镇委托执法和派驻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确立1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林业行政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至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由本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森林公安局统一查处,森林公安局只有9名民警,既要初查大量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又要承担接处警任务,对越来越多的行政案件,感到力不从心,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到位。  2、林业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与执法工作不适应。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多为事业编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而执法办案中的罚没款全额上缴财政,在完成任务后,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返回作为工作经费,下一年又以上年完成数为基数再上浮一定比例作为任务。不超额完成任务不能增加工作经费,超额完成任务预示下年任务将大幅增加。从而造成执法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5-23 2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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